我叫李自珍,男,45岁。在邵东仙槎桥顺工工具厂打工,老板叫李治国,实际是锻压钳子厂,我具体做成型洗工作,已经做工4年了,和老板签了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2011,11,将左手二指切除前面一指,伤了第二节。第一次住院15天,第二次做手术4天,请问怎么申请赔偿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今年6月份,因出公差而事故,交通事故赔偿已经赔偿了。公司也已经认定。现在工伤的赔偿,单位要按照以前的旧工伤赔偿,而我们亲属想按照2010年的新工伤赔偿。这个如果走法律程序,在法律上有规定或者依据没?
我在工作时受伤,在治疗期间我自己去一医院做了一个伤残鉴定,被鉴定为十级,可公司说这个不符合要求,要做工伤鉴定,请问,十级伤残鉴定不能做为工伤鉴定的依据吗?有何不同呢?哪个赔付的更多呢?
今年8月在工地上受伤,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17天,老板付了医药费1万5,之后不再理会,后多次协商,未果,又找了劳动仲裁,也打发回来,我该怎么办?
伤者55岁,在工地摔伤,现在深度昏迷不醒,如果要求施工单位赔偿,对方大概需要赔付多少?(伤者父母无生活来源,都70多岁,伤者爱人52岁,心脏搭桥手术刚做完,无劳动能力,有退休金)如果按死亡赔偿应该赔偿多少?
午餐时间我在公司食堂滑倒,拍片显示没有骨折。那么急救车费、CT拍片费、路费是否应该由公司全额承担,费用一共是300元。 如果我自己用医疗保险报销的话,是不是就变成用了自己医保卡里的钱?费用一共是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