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想买车,因为是分期付款,所以付了首付以后还需贷款购车,可是他的银行卡因为长期没有使用,也没有交卡的年费,所以欠银行90多的年费,所以不能分期付款买车。所以以我的名义来买车,一切手续都是以我的名字办的,字是我签的,抵押也是用我的房子,中间我不收取任何的好处,也不需要出一分钱。我想和他签订一些合同,防止以后他不能按时付清款项,让我来背负责任。请各位律师专家指导一下,这个合同应该怎么签,都签哪些项目才能到时避免我的损失,才有法律意义。另外他是我的担保人。
我目前准备起诉离婚,但是之前签了这么一个协议,想请教知道是否有效,原件如下: 今甲方:我(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达成如下协议:甲方放弃所有财产所有权(包括房产权)。在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甲方名下的南京市玄武区富贵山*号*栋*室房产过户给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在十五日内未完成过户。则按照贰佰元人
我老公的朋友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买车,行车证什么手续都最老公的,我怕以后出了事找我老公,我想问一下,签个协议,找个证人,证明这辆车车权,责任都于老公无关,只是朋友之间帮忙,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家里暖气安装时安装师傅偷工减料,造成暖气跑水,给楼下住户造成损失,本人一直积极联系楼下住户赔偿其损失,但是楼下住户列的损失清单中是按当时购买价格(没有出具正规发票),并且物品是电子产品和衣服床上用品等,总价达到1.7w(目前还未包括楼下房屋修复的价格)。我有些疑问,我是想1、电子产品如果不能修,则赔付新
电话里 别人说我接到法院传票 我告诉他姓名和身份证号了 后来才知道是骗子 有什么危险 如何才能避免危
电话里 别人说我接到法院传票 我告诉他姓名和身份证号了 后来才知道是骗子 有什么危险 如何才能避免危险的发生
我父亲今天去看病,到皮肤科医院去就诊。当到大门口时,遇见一妇女。说中午医院休息,下午两点才开始上班,他认识一个从这退休的主任。就带我父亲去了那个退休主任的一个社区门诊。从那看的病。给开的中药。花了500多元。再付药费时,我父亲说我带社保卡了能刷卡吗?对方回答不能。也没有给我父亲中药的处方。只给了药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