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村干部本人计划生育超生能有资格继续担任干部职位吗?
我今年年初超生了一个女孩,前几天凭婴儿了出生证明去落了户,今天计生办的人催着叫交社会扶养费46260元,如不然上法院起诉,说会拍卖我的东西。我是一个农民,现在也没那么多钱。落户时这公安部门也没有叫人先去计生处理好了再来入。入了之后来强要收钱。这该怎么办
现在国家人口普查,计划超生费也抓得紧张,甚至以超生费为借口,万事以交完超生费才处理,比如大学生的贷款书必须得交完超生费才给以盖章。每个孩子都上大学了,到底超生费是何时(即孩子多少岁)才会终止呢?
本人参加了河北省泊头市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招聘,总成绩第十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取消聘用资格。我是非农业户口,妻子为农业户口,按规定允许生育第二胎,因为两个孩子年龄间隔不够,缴纳社会抚养费6000元,已有结论证。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类似情况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我户口在农村丶妻子与小孩户口在城区丶现已迁入农村丶已在农村交了社会抚养费丶计划生育证明丶已证明计划生育无问题丶社会抚养费已征收清丶地方不给收据丶城区计划部門说他们有权重征社会抚养费丶天天到我家闹丶问各位律事我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