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发包方均为个人,已签订房屋修建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现在承包方请来的施工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工伤,工伤未能达到伤残等级认定标准,承包方已支付医疗费,请问发包方是否承担责任?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各位律师,你们好! 一亲戚开汽车配件和维修,但是维修人工是承包给别人做的,由于承包人自己工作失误(不是承包人请的工人,刚好是承包人自己),在维修车辆的时候,千斤顶没有顶好,车砸了下来,刚好砸中脑部,现在人正在医院抢救,也不知道能不能抢救回来,能抢救回来也怕植物人,完全康复的可能性比较小!之前有订合同
我们是建筑装饰公司,公司刚刚招了一名员工,第一天上班(试用期一个月内),和施工员自驾出差到外地,在高速发生交通事故。 而他的社保(五险)还在原单位继续交。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公司是否该承担责任,如果承担该怎么承担。 最合理解决方案该如何呢?
我想问下伤者工伤鉴定为九级,这样工伤赔偿除了工伤保险基金以外用人单位又该如何赔偿。伤者月工资平均10000左右,当地平均工资3500左右。现在用人单位只愿赔偿一万元,如果和用人单位打官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李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一个务工工伤纠纷。2015年11月19号在南江县人民法院调解的
李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一个务工工伤纠纷。2015年11月19号在南江县人民法院调解的。原告方该赔偿我父亲13万块钱。调解书上规定的2016年1月31号赔偿。但是后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2016年的2月份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南江县人民法院把案子转到南江县赶场镇法院了。赶场镇很小。我找过几次这个法官。他一直在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