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与一女网友见面,陪她逛街,她表示对我心存好感,而我又属于一大龄单身男,原以为可以与她发展感情,于是为她买了几百块钱的衣服,没想到一分开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她.而且我的号码也被她设入黑名单,连QQ也被删除了好友.请问她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欺骗.我可以告她吗?
我想同一位在北京的网友写赠与协议,请问怎么写才算有效?我在湖南,她我们要见面才能写吗?
我们之间有金钱往来,所以我想同她写一个赠与协议,表示我同意赠与她的。或者写债权债务协议是不是更好??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各位律师能帮我一下!!!
我和一网友见面,一起去吃饭。没吃完饭她就借机会偷偷的走了。 后来我发现这顿饭的价钱实在是太高了 。非常有可能是她和饭店老板 串通好的。联合欺骗 ,请问这样 我应该怎么维权。 诱导消费 请回答的详细一点 。 我应该怎么做 忍了把 杯具 下次注意
和网友认识两个月,首次见面开房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前,她给我要买衣服钱,我就给了她500元。发生完性关系后,走出宾馆,有便衣蹲守,强行把我带入派出所,说我嫖娼,录了口供,被迫按了手印,还罚了5000元钱,不给钱就拘留15天,他们跟我到银行取了钱后,也没任何收据。随后,我给网友打电话,一直关机,QQ也把我黑名
异性网友见面发生性关系,并支付了费用,是否界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网友见面强行发生性行为被认定为强奸这没任何问题,但其它的情况发生性关系正在被利用,成为腐败行为的最好媒介。所以挑选出比较擦边的问题咨询
2011年9月7日,网友约见面,见面后到一家茶餐厅。期间网友与茶餐厅勾结,点劣质的香槟,一瓶988(事后知道),骗取金额6000元! 此网友电话:13565885240,qq:2548191002
和一个网友见面,拥抱亲吻中射精在她裤子上,算强奸或者猥亵吗??\ 是她自愿主动到我家的,接吻也是她主动的,事后她也没有吵闹,然后让我送她回家等车,但是,她裤子上有我的精液,告我强奸怎么办?
15岁的女中学生被26岁的男网友拐走,打电话不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把她找回来? 男网友的这种行为够得上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