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现在有一套楼房作为遗产要我继承。我的父亲还有三个姑姑和爷爷签订了一份遗产继承书(未被公正),上面的大致内容是爷爷的四个子女都放弃了这套房的继承权,爷爷百年之后房子就归我所有,遗书上有爷爷和四个子女的亲笔签名。随后他们通知我要我开具户口薄以及单身证明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但是我的姑姑说房管局告诉她必须出示我老姥姥(我爸爸他们的姥姥)的死亡证明。对于这点我很不理解,如果说是出示我奶奶的死亡证明还说的过去,可为什么还要我老姥姥的死亡证明呢?她生前一直是由我奶奶以及两个妹妹轮流照顾的,况且现在的这套住房应该是我爷爷奶奶的。过户手续以及遗嘱在法律上是否生效我不是很清楚,希望你能在有空的时候给我解答一下。
我奶奶去世之前立遗嘱将房产交给我们孙子三人,因为那块是宅基地,需要拿房产证,国土局说,我爸爸没去世,房产由我爸继承,要取消遗嘱才能拿房产证,爸爸的兄弟姐妹都放弃给我爸一个人继承,现在房产证上是写我爸一个人名字,我爸每次喝酒都赶我们出去,说房子是他一个人的,我们没有份额!奶奶立的遗嘱在公证处公证是有效
事情是这样的,姑父的妹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一直住在我姑父家,我姑父是她得监护人,可前几天,她不幸去世了,之前立过遗嘱,将她得房产给我姑父的儿子。现在因为财产问题,姑父被告了。 现在问题来了,这处房产是公产房,正在办理私产,可惜手续还没办理完毕,人就去世了,那么,如果手续办完,产权证上面的日期就
我是津南区咸水沽人,前两年村里土地整合,父母的房子拆迁了,父母已经过世,几个女儿都没要房子,房子给了儿子(房子都是小产权)现在因为一些纠纷女儿们想把自己应得的那份要回来,可以吗
我母亲90岁,记忆力衰退。母亲有一套房产,产证上只有她一人 的名字,但户口有三人,是母亲、父亲(患病,无意识力)及二老的 孙子。父母生育我们兄弟姐妹三人。如果我们三人中有一人在另外二 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母亲写遗嘱把房产继承给他,遗嘱有效吗?又 如果他让母亲把孙子的名字加到产证上去,这样可以吗?
自己家有一处爷爷分的房子,一直住到现在,房证是爷爷的名字,户口本上面只有妈妈,爸爸和我,爷爷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爷爷家有四个儿子,爸爸排行老大,二叔三叔已经去世,四叔已经精神失常,三叔有个女儿,四叔有个儿子,他们都均有爷爷的分的房子(共三处)互不影响,我现在想把我家的房子过户到爸爸的名字,然后再赠与
各位律师,我有个问题要咨询一下,我有一处私房,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法院判决我继承这个房子75%的产权,我奶奶25%的产权。然后通过律师事务所见证的方式,写了赠予合同,赠予合同内写到我奶奶把25%的产权赠送给我,房屋动迁利益也给我,如房屋动迁,该房屋动迁款也给我,律师事务所盖章并录像及律师签字,并且写
我爸爸有一套房子原先是他的名字,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我二弟的名字,现在房子拆迁,我和我三弟都没有份,现在,爸爸已死,三兄弟都为此事打架了,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该如何走法律途径,拿回我们的那一份?
我和我老公在2010的8月21结婚,9月17得急性白血病2011年3月23去世。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是我老公的爸妈不问我和孩子的生活问题,我老公还有哥嫂侄女,老公的爸妈有两套房子现在是住在一起的都还没分家我和孩子现在在住在娘家。请问我该怎么做。
他爸死了7年了,房子的名字一直写的他爸的名字~他家现有家人他妈和二个儿子。2年前我与二儿子结婚,婚后4个月房子动迁了,现在当中一个楼票子写我对象的名字。那么这房子是我对象婚前继承的还是属于我俩婚后的共同财产???我俩结婚是在老房子结的,也在老房子住的直到动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