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以我名义贷的款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债权债务由对方承担,以后银行会向我要这笔钱不?我怎样摆脱关系
本人于2008年12月1日领取结婚证,婚后因多种原因导致欠债,男方欠债24万,女方欠债22万,部分债务夫妻双方签字,部分债务单方签字,但双方清楚用途,均有详细的登记。2011年6月9日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自愿承担女方欠债22万(已还清),男方自愿承担24万,但男方至今无力偿还,男方家人向本人女方追讨,请问:女方还需要承担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还未开庭,他们有一个店价值十五万,但也因为这个店欠债十五万,考虑到第一次起诉可能离不掉,想先解决债圈债务,男方那边欠十万,女方这边欠五万,现在男方拿出五万给女方,让女方离开这个店,请问能否把夫妻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共同解决清楚,如果不能,怎么解决
我是女方,起诉男方离婚,还未开庭,考虑到第一次离婚可能法院不判离,还要拖半年,女方不想和他生活工作了,所以想先解决双方债权债务,我们共同有一个店,价值十五万,也因为开这个店欠外债十五万,男方那边借了十万,女方这边借了五万,现在男方愿意拿五万给女方,结清债务,要求女方离开这个店,请问,这样可以彻底解决
我要提供怎样的诉讼担保?如果我用存款作为担保是否会被冻结?用贷款购买的房子可以做担保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父亲在外借了款项 现在拿着借来的钱,并且在我和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还有车都卖了 母亲现在起诉离婚 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吗 母亲需要和父亲共同承担债务吗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各位律师好: 两人已婚30年,但期间一直未去领取结婚证。现在想两人协商离婚,但民政局告知,这种情况属事实婚姻,他们不受理,需上法院诉讼离婚。 1、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吗? 2、如果属事实婚姻,老公期间向银行借款20万用于个人开销,并非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现在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偿还吗?如果他愿意这笔债务由他独
我和我爱人离婚前他在他父母那借了3万元钱开了一个小店我也拿了8000,而且始终他一人在经营着,他的店现在也没有什么货了,卖的货款我也没看见,他说孩子花了 孩子上幼儿园每月800元。我妈的工资卡也在她那 每月也1100元,四岁的孩子能花多少钱啊 现在离婚我想问一下这3万元和她上货时所欠的钱该怎么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