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老房子,当时外公留给舅舅的,但是大概在1988年左右舅舅考上大学,搬去西安,家里就剩外婆以人,于是舅舅就让我们搬到外婆家帮忙照看外婆,直到现在,他们每年只是过年或国庆之类的节日回来看看,到前年时我们家想盖房子,于是争取他们的意见,看看是建在我们以前的村子还是他们这边,他们让建在他们这边,当时也没有留下什么字据,于是我们就在这边盖房子了,盖房子期间他们还几次回来看,都没有说过什么,直到盖好后,他们突然反悔,说让我们把房子归还他们,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 我现在居住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在1984年至1995年是我父亲的名字,是因为我父亲工伤事故伤亡,矿上为了照顾我的母亲及我们分给的住房。我有姊妹6个,一个哥哥,两个姐姐,两个妹妹和我(男性),当时我和我爱人及孩子和我母亲住在很小的房屋内,我的哥哥和其他姐妹当时都有房子,只有我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我
多年前,我借朋友名字买了一套房,买房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是由我一人承担,朋友未出一分钱。现在,这房子要拆迁了。涉及到拆迁费问题,朋友却说这房子是他的,因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拆迁费是他应得的。他不会把拆迁费给我的。 所以在此向律师咨询,这类事情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和财产?如果要证明这房子是
关于房屋产权: 我是以叔叔的购房名额自己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5年后方能上市过户。虽然是家里人,但感觉有的事情还要说清,希望写个书面的东西说明此房是本人的,双方签字及亲属证明人签字,但不知道这个书面材料应该怎么写,请求律师帮助,谢谢了!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我们家目前的房屋为95年妈妈拆迁分到的房子,但一直未将产权买下来,目前属于使用权房子。由于母亲与父亲感情不好离婚和复婚了几次,最终于2004年分开了(离婚时注明房屋归孩子所有,各自再婚后都不能带入此房)。。。妈妈与09年再婚了。。。。爸爸目前仍居住在我们那套房子内。现我也已经出
结婚后,女方父母过户了一间房子给他们,门牌证上写着男方的名字,那房产证上能不能写女方的名字?或者同时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在什么样的情况了,这间房子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后是不是要对半分?什么情况下这间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的?
1995年前后家人搬迁至银川市居住,将农村的房屋卖给自己的侄女一家,协商给自己留两间以后老了后回来居住,于是就将老房产证给侄女一家,房屋买卖至协商一直没有书面东西,后来侄女将房屋户主变更为她自己的也没有让我们签字确认,现在自己回去找侄女一家兑现当时的承诺,可是侄女一家不承认将其敢出来,请问这种问题怎么解
1、我和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向银行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已经发放,现在协议离婚,贷款由我一人偿还,请问要到什么部门提交一些什么手续,能将贷款人变更为我一个人。 2、我和妻子申请贷款用于修建的是经济适用房,目前还没完工,还没取得产权证,现在协议离婚,房屋以后的产权归我,请问除了在离婚协议
甲乙是亲戚,甲把房屋卖给乙,但是他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甲只是把房产证,契税证明等证明交给了乙,但后来甲乙之间发生矛盾,甲以甲委托乙来管理房屋,代收租金为由起诉乙的话,该房屋应归谁所有?
这个链接就是我们所购买房屋产生的问题,现在政府以开发商破产为由,要求老百姓退房,咨询可以从哪些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退房只是简单的按照老百姓当初缴纳房款的总额,给予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请问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