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个女孩找我一个朋友帮忙找到夜场去上班做“小姐” 我这个朋友刚好听说另外个朋友A那需要人 就把2个女孩介绍到朋友A那去了 结果那个朋友A却是想叫2个女孩去浴室上班 2个女孩不愿意 跑了出来 如果2个女孩报警我朋友会定什么罪 我朋友要怎么做才能减轻自己的罪刑
但是 卖淫事实并不成立啊 这个也构成犯罪么
被告周某,好吃懒做,一心想发大财。于是一次去云南某地出境到达缅甸,用5200元人民币向当地毒贩购买了920克海洛因,走小路携带回国。之后他将毒品分成小包装向吸毒人员出售,获利1万元。一次,他在售毒品时被我公安人赃俱获,经化验,毒品系假毒品。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大概4月份的时候,本人因为要买新房子,还差了钱,我爸爸以能找银行将旧房子拿去做贷款为由,将房产证跟土地证拿给了一个陌生人。上个月,我家买了一套正在贷款的新房子(新房的合同上已经签了我跟我爸爸的名字,贷款申请上也签了我妈妈的名字,贷款申请还在办理中)。这两天,我突然想起了现在住的久房
各位律师好。有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6月7日,我被电话欠费诈骗团伙诈骗了40000元,已经报警了。我想知道如何才能知道犯罪团伙是否被抓到,我怎样索回被骗的钱?
各位律师们好,我想问一下,被告人二审终结,判决书已经下来了,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去服刑?是要先去大兴的中转站吗?家属如何得知他的情况呢?什么时候才能会见亲人?现在刑期13年,已在看守所两年多,那么服刑是留在北京还是分到外地呢?这些问题很着急,谢谢各位律师请帮忙回复! 他的户口是北京 之前听说重刑的不能留在北
潘是一个体户,经营一架小规模数控铣床加工厂。在一偶然机会下,潘认识了杨。杨说有一些铝合金管给潘加工(加工过后其形状类似枪管),潘问杨这是什么东西,杨说是CS镭射玩具枪的配件。潘想既然是玩具类的,就没在意,于是陆续生产了一年左右。 最近警方调查此事,找到潘称其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想咨询 应当承担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