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双方收入都高于当地人均收入 任何一方收入的20%都达到了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还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 如果按照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话 应当是20%还是30%呢? 如果男女双方的收入加在一起的30%也不足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难道就要委屈孩子吗?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了,女儿一岁半,因他的家人太不讲理,我实在无法接受,吵了好多次,现在彻底闹翻了。打算离婚,女儿一直都是我个人带的,现在我想要把女儿带走,可是我带着她又不能工作,我要怎么养活她,女儿如果给老公,奶奶身边已经有两个孙子了,一个两岁,一个才几个月,也照顾不了她。。。。。所以我想把孩子要过
小孩才2个月,女方无业,男方仅有一份月薪3000元得工作。无其他财产及收入,问?男方如何承担抚养费,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女方如何要求补偿?
我(重庆籍)与前妻(湖北籍)于2007年5月15日离婚。我们有3个孩子,老大的户籍在重庆,老二和老三户口在湖北,前妻以婚姻破裂起诉离婚。孩子的护养她负责老二,我负责老三。老大却不在法院的判决之列。当时孩子都小为了避免心理造成伤害他们3姐弟在重庆一起生活,而前妻口头答应一个月支付150块老二的一切费用。可开始也很
我儿子是非婚生子女,他的父亲在家企业上班,以前应为效益不好工资不高五六千块钱每月抚养费1200,.后来物价上涨,工资也涨再三要求下才涨到2000。可是最近我得知他的工资是按年薪算的,平时发的是生活费,年终时发奖金,全年工资加奖金20多万,可他只支付平时工资的三分之一,这样对吗?请你们帮我解答一下!
在二零一零十一月十一我老婆生了一个小孩由于我老婆不问小孩的死活我们常常吵架现在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可是我们没有结婚证法院不接这个案子我现在在家带小孩不能去挣钱现在小孩的奶粉都是我父母买的可是我还有一个弟弟没有结婚我心里好难过有的时候我真想把他一家人给杀了难道真的要走这一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