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的孩子还不到22岁,好了个女友,现在他不想和她好,但那女的又怀了孩子,女方不打掉,男方又不想给他在一起,如果女方强行生下小孩,男方要不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今年3月和女朋友今年定亲(未领结婚证),5月女朋友怀孕,6月因为口角,女朋友离家出走,回到以前工作城市,我苦苦寻找一月,找到了却被她叫保安赶我,还报警。故目前感情已无法挽回,我家人已为此气病!我还发现她和以前的男朋友联系,故,我决定分手!想让她打掉孩子,但现在谁都联系不上她(已换地方和手机)。若她偷偷
我与他是同学,年轻时不懂事与他一起生下一个儿子由于不到年纪我们一直没领结婚证。经过多年的相处发现对方实在不适合自己,几次分手不成。现在有一个很爱我的人,跟他一起很快乐。现在我坚决结束以前的关系,可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我这边有个事是这样的,由于女方未婚怀孕,而男方为了逃避躲起来,而之前已经为其打过一次胎了。现在是第2次,女方能否向男方家庭索取打胎费用和一些补偿,大概多少为合理。 如过男方家庭不给予补偿,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和她经媒人介绍,在一起怀孕了,现在由于某些原因又不能在一起了,她那边要求我家给她们2万块钱把孩子拿掉,现在这个情况是不可能在一起了,请问是否要赔偿?需要的话赔偿多少?
2010年八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长我两岁邻村女孩李某,以农村习俗也交付了礼金11000,第一次见面就在一起,因工作的关系两人真正处在一起的时间至今将近一个月,两人彼此感情基本为0,因她和我父母生活了一段时间也不怎么孝顺,于是我提出分手礼金不要请她离开,结果频频发信息骚扰,语言也带有恶意污蔑及中伤我及我的家人,私下和她也有
两个人谈恋爱,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了。分手后女方发现怀孕了,男方提出做人工流产,女方同意,但提出要两万元人民币进行补偿。男方同意。支付了两万元,作为人工流产的费用和营养费。并且签了协议。现在女方告诉男方,她不做人工流产了,要把孩子生下来。我想问,如果她生下来,男方要承担责任吗?
未婚女方怀孕2月,但是现在因为男女双方吵架会分手,男方建议去打掉小孩子,但是女方想要报复男方,所以不愿打掉,请问这种情况,这个小孩子,男方可以选择不把小孩子的户口上在他的名下吗,而且男方在小孩出生后可以有权利不抚养这个小孩吗 注:男女双方都是四川人 我更正一下 不是不抚养 就是说小孩子判给谁 男方可不可
未婚怀孕。双方在不知清的前提下分手。之后女方未通知男方私自把孩子生下来了。
未婚怀孕。双方在不知清的前提下分手。之后女方未通知男方私自把孩子生下来了。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女19岁 男20 生育小孩 现已2周岁半 没登记 现两人不和分手 孩子和财产的纠纷 双方和好的时候女方因经济周转不过来向男方借2万 而男方也像女方那借了黄金32克手镯一只急用 期间还花了女方不少钱 孩子出生时的医药费用都是由女方出 现分手孩子归女方要的话 男方要求欠他们的2万还他们,当作是小孩子的罚款钱 抚养费能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