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省直事业单位的职工,2006年因工作造成右腿股骨胫骨折,后坏死,2009年作了股骨置换手术,2009年才认定为工伤,伤残签定为七级。现在单位以省直事业单位没有参加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为由,没有给付给伤残补助,我的这个要求合理吗?应怎样与单位协商?
工伤导致残疾.公司已答应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要求拿出证据证明我父亲是一个月2000元工资的
可是我父亲由于是在工地给一个包工头干活.包工头发工资都是没有工资卡. 想请包工头开个证明书 可包工头却百般刁难.不肯开具工资证明书. 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我父亲是一个月2000元工资的证据. 不知道找工友证明我父亲是2000元一个月可以吗?
请问下尊敬的律师:我父亲属于工伤五级伤残,现在我们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请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与年龄有关吗?是不是离退休年龄越近,就补得越少?
企业破产时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只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对吗?
在未安排工伤鉴定前,被先安排选择破产企业安置方式,在选择提前退休后,我的工伤十级赔偿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退休而不予赔偿,我认为企业破产对职工的安置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混淆,提前退休只是一种安置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应当获得此项赔偿。而清算组以已退休不再存在就业问题为由不予
员工08年10月27日工伤,现已评8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该员工伤前上满两个月,9月本人实际工资1200元.8月1400元.是否应按这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补偿?如果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770元来缴的,那么能追回其他未缴的部分吗?请明列相关法律规定!万分感谢!
我叔叔在杭州上班时.机器把右手手背的皮与筋都打断了.经过医院治疗手筋已经接好.但中间三个手指不能弯曲.据说是属于8级伤残. 请问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我原是一纸厂的工人,2009年因工作使得右手食指第一关节前半部缺失(无指甲壳)。2010年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十级工伤.到现在2011年底钱还没赔付完。现在手指伤残部位发生病变需手术,请问用人单位是不是要付医药费。
我于2004年5月份经被诉人厂内职工介绍到该厂,从事电焊工作。我2008年10月19日,在安徽合肥安装河南省滑县粮机厂(现更名河南省华泰粮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设备,进行检修脱色塔,在塔内电焊作业。由于潮湿电焊机漏电,被击倒,面部趴在热电焊条上,烧伤左眼睛的角膜,和面部及上嘴唇。2009年3月13日,申诉人受伤事实经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