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楼门面是别人的,我只有楼梯门口的面积,上楼后都是我的。一楼现在准备经营烤鸭类。这样肯定有油烟到我家楼上影响生活。请问我有权阻止吗?
我是二楼住户,二室一厅,楼下是门面,门面是厂里的,他们厂里的3个人合伙做生意,挂招牌在我家阳台上,招牌是95年挂的,当时我不同意挂,因为我家阳台未做铝合金窗户,不防盗,后来他们就答应补偿2100块钱给我们做阳台,还弄了个协议,说以后他们换招牌我家不得干预。后来2002年厂里的门面出售,他们中间一人买下了这个门
我楼上(二楼)由于洗衣机着火,烧坏暖气管道,把我们家里的屋顶墙面家具浸泡整整半天(由于事发当时家里没人),屋里面水深有10多CM,家里新装修的新房等待结婚用的,现在家人很着急,请问我应该怎么索赔?他们说我的电器没事可以不赔偿,这样合理吗?还有装修什么的应该怎么赔偿,有什么规定,请教!非常着急盼回复! 楼
商业门面在租赁合同内房屋补拆迁,租赁人是否有权要求房东补偿装修损失?
我于房东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经营不到一年就被拆迁了。期间,我装修费加上前期给别人的转让费总共花了20万元左右。 现在房东拿到拆迁办的给的房子与装修费补偿,我可否要求房东补偿我的损失?
临河6层的多层楼,2个单元,每单元2户,一层为商铺,商铺和河之间就是滨江路. 这条路上前面几幢临(河)街的楼,它们一楼商铺也有瓦屋檐,但都没高过二楼住户窗台. 现在这楼也是最后将完工的一幢楼,因楼下商铺面积比楼上住户大(同一层的4户住户,每户面积不同),因此在二楼能看见一楼商铺屋顶面形成一个楔形平台.现在开发商为
我住在二楼,一楼住户在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安装了外置式防护栏,夏天将至我觉得这对我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很大的隐患,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楼住户改装为内置式护栏,或拆除
马路边的一楼居民房,开了两间门面租给他人经营,现遇拆迁,求教相关法例
情况是这样的,我所居住的房屋是在20多年前买下来的,有房产证,房屋是建造在马路边上的,六层的公房,每层是三户人家,我住一楼102室,其中两个房间是并排对着马路的,两个房间的窗户外就是马路,大约在十多年前,因家里经济困难,所以自行将窗户拆除,并敲出了两间门面房,出租给他人经营,而自己就住在门面房的后面,当
我家住在2楼一楼住户将楼出租给烧烤摊夜间经营的很晚 非常的吵闹
不知该找谁解决这样的问题?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他们搬离而且一楼也是住宅他们当门市出租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楼门面房主找二楼住房房主赔偿因二楼排水道破裂造成一楼的门面房,房顶漏水。 然,二楼房主却说,因该楼仅二层,故,因排水道造成的损害应由一楼与二楼住户之间进行 共同承担! 想问,作为一楼住户,应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去维护自身的利益。 补充,1:这个排水道属于,大楼的总排水道,分支置各楼的排水位置
我家住一楼,因为住在最里边。不影响任何人行走和车辆通行,而且还顶住了坝子的墙面,减少了危险,可二楼说我家盖房影响到他家的安全,要求我们折除。他的要求法院能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