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国税去年已注销,但监管局 短信说:企业去年年报未上报,将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问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2010年在广东惠州市注册了一个公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合伙开的,然后因为各种问题后续没有继续管理,有管理的时候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管理,后来因为长期没有管理被拉黑,现在有几个问题诚心请教律师朋友们给个解答,万谢。 1、这种情况下的拉黑是永久性的吗?如果法人想再开公司需要等多久? 2、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单位是事业单位,下属有个公司,因经营不善欠本单位资金近80万(我是去年年底任公司法人,亏损是前任法人造成的)。公司有轿车2部,单位想一车抵债,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把轿车2部所有权转到单位名下。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公司法人还是本单位职工,我如作为公司法人被起诉到法院签调解协议结案,对我个人
请问下我公司老总要我做企业法人,会影响到我吗?如果出了什么事
请问下我公司老总要我做企业法人,会影响到我吗?如果出了什么事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