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担任采购工作,有一个供应商故意欺瞒他是一个私人跑业务的人而不是一家工厂,在这之间也提供了所谓他厂的一些资料包括工厂人数及机器数量之类的信息(他本人与这个工厂法人根本不存在雇佣关系),问题一:这属不属于故意欺诈;问题二:他在给我提供他的产品后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为代开的(代开的单位就是他原先提供工厂资料的工厂),请问这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吗?
我的朋友因涉嫌购买仿造增值税发票,到了检察院又退补回公安了.我去问了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是说我的朋友帮其客户购买的票主观上不知是仿造的,检察院认为要以虚开来增值税来抵税定罪的,票额30多万,税款为四万五千多,他的客户还没进行抵税,我的朋友是他的客户让他去购买的,他是在帮忙,在量刑上是否会对他轻点.就从本案的金额看您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论罪,知情的会计都有罪吗?我指的虚开是指开的阴阳票,票面金额不符,票为真票,发票联和记帐联不符 在60W以上的 有没有有关法律规定 我就是想知道下 我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专用 增值税发票有2种 一为专用一为普通
本人一名兼职会计,现在兼职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只是每月老板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取票后拿回家做账,并指派我去购买增值税发票,然后进行报账,一个月最多去公司3,4次,我这样要负什么责任吗?本人毫不知情。
我们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客户需要一般增值税发票。因此我们就找一家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开票,税费为6万元。这种情况可以免罪吗?
请问,虚开了一张100多万的增值税发票,且罚款已付,现上报到检察院。犯罪人并非主犯,但为经手人。想请问一下这种案件有几种结果?判刑的话最多会有多长时间?还有,因犯罪人年纪大,体弱多病,若判刑的话可否由其子女代为接受惩罚
我朋友与其他2人一起合伙开运输增值税发票, 虚开金额已经过亿,造成国家损失700多万元, 我朋友在其中分得收益的1/4,但其实并没有得到175万元,应该是在55W元左右,现在已经被抓了,请问他会怎么被判刑? 还有就是,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帮助我朋友!使得他的罪行能减到最轻!我怎么样才能见他一面?
公司发生一笔买卖,我公司进货时对方为我们提供了他们销货时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当时提供的发票并不是他们自己公司的,我方为了获得进项发票做账和抵扣,没有在意是哪个公司的也就收下了,并在当时进行了抵扣税款。时隔一年后,警方查处说我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其实是当时开票的公司虚开,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此事该如何处
购买了980万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发现发票有问题,一直未使用。后买卖双方被刑侦抓获,发票已上缴刑侦。买方需承担什么责任。 发票购买后一分都没用,全部上缴刑侦了。
一般纳税人,虚开金额一仟四百多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在逃,我的朋友是十分之一的股东,现在被抓了。而我的朋友是举报人,请问他会不会被判刑?会判什么样的刑? “一般不追究”那他怎么还在看守所呀?真不理解了?我去公安局问了;说他是十分之一的股东。公安局人民的人说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