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近几年一直处于半停产、停产状态,因为每年账面上还有几万元收入。税管员说只有当企业连续三年没有收入才能提出减免房产税申请,不得已每年单位都交房产税,只是缴纳的数额比账面实际应交的少,今年被查出来了要求单位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单位根本没钱交,另外企业负责人还是个残疾人,现在连治病都没钱。不知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使我们单位免于处罚。请您给个办法
父母都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留下两套房产一套父亲的名字,一套母亲的名字,兄弟姐妹一共4人,协商不成,姐姐擅自做主分配,我不同意,这种情况向法院申请,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卖了这两套房子钱平分四个人?怎么向法院申请?
父母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给三个儿子盖了房子,最小的儿子没有,那父母自己的房子本该给小儿子的,父母也说过,但父母去世后,留下一些财物,其他三兄弟认为父母的房子给最小的儿子了 ,剩下的钱财就没有小儿子的份了。我想问您我们上诉争财产有没有胜算!希望得到您的回复!
我父母于2001年购得一套房产,购房发票时间是2001年,当时购房人是记于我的名下。2002年结婚,2003年才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的房主只有我一个人名字。现在爱人以房产证名字是我的为由,提出房子归我们两口子,和我父母没有关系(现房子由我父母居住)。我想请问一下按目前的证据,如果我们离婚,这套房主可以认定为我的婚前
婚后,公公婆婆卖掉祖业凑钱支付首付款,由女方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夫妻双方还款,公公婆婆在此房居住,并承担此房物业费等相关开支,男女双方离婚,房产应如何认定
我爸爸有一套房子原先是他的名字,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我二弟的名字,现在房子拆迁,我和我三弟都没有份,现在,爸爸已死,三兄弟都为此事打架了,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该如何走法律途径,拿回我们的那一份?
母亲与叔叔都是香港人,没有正式注册结婚,在广州联名购买了房子,但现在母亲做了脑部手续后失败,现在意识不清,不能签字,有什么办法才能把房子卖出?
2004年买的农村一处房产,28万,当时里面有承租户。 办理了土地证,没办房产证,承租户不服,提出上诉,经过县,市,省法院几轮,有的是判合法,有的判无效。 中间经历很多次打官司, 现在判决下来,合同无效,我也不想再纠缠了。 想问下,提出赔偿方案,可以按照市值要求吗? 网上有写按照增值部分7:3比例要求赔偿,
我爸爸住的房子,是我的名字,是我在没有离婚之前买的,现在我离婚了,单身,现在要爸爸房子公证到我爸爸和后母的名下,赠与的方式。不到房产局更名,请问: 1,在法律上,关于房屋产权,公证的有效吗? 2.公证的时候,需要我前妻到场吗?{卖房子的时候我们没有离婚,现在已经离婚了} 3.假如公证后,将来涉及到房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