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租个房子自己装修开个宾馆,手续都办下来了,现在想转让,但政务大厅说消防手续不能过户,是终身制,我想问问我转让给别人经营以后出现消防问题和我有没有关系,要不要负责任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消防的问题。当地的消防来检查,每家饭店都进,进屋就一千,说没有安全通道,开发商盖房子的时候就没有啊,和我们租户有关系吗?说3天之内交罚款,有了罚款单过一阵上级消防检查的时候拿单子给他们看就不用挨罚了,这就是明抢吗?还有,购买消防器材是不是房东购买?
我弟弟未成年,在外面旅游(自发的)在晚上开房间的时候被告知不可以,所以在公园睡的,我想知道未成年到底可以开房间吗?
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楼梯进出的居民楼,且后面设有2个汽车库的,应该距离多远才能打围墙? 原本属于该楼配套设施的有:紧靠居民楼的绿化带(因6月份天然气改造现已填平)+水泥通道+3个花坛。(三部分依次向北排列。) 现在被居民楼东侧开宾馆的老板请人强行打围墙把水泥通道+3个花坛隔离掉了,作为他宾馆
请问各位:我在宾馆离开确实退房了,我结帐时宾馆总台服务员只给我开了退房正规发票,10天后宾馆不承认我已经退房了,说是我自己跑的,发票是我自己找别人要的,因为发票上没有证明403房间退了,并通知我赔偿宾馆的所有搞坏了的5000元东西,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万分感谢
您好!我是中山的,2011.3月,我们在中山开了个小型的服饰公司,10.25.左右,忽然来了两个消防的,上楼查了我们的厂区,发现我们把日常生活吃饭和睡觉的地方和厂房设在一起,在没有给通知的情况下,当场拍照和做现场记录,并说要罚五千元以上至五万以下的罚款!请问这合理吗?我们的厂还没正常,再说没人通知,就忽然来查,好像定了,要罚一
我宾馆一个上班2个月的和刚上几天班的厨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未于我们宾馆领导请假的情况下(签过安全责任书内含星期一、三、六、七需住在宾馆宿舍)私自骑摩托车(签过安全责任书内含骑摩托车出事不负责一项,厨师有行驶证但是一车坐两人且都没带安全帽)回四十公里外的家里,第二天早上7点钟在赶回途中被一辆汽车相撞
我住商品房六楼(顶层),现在楼下业主强行将隔热层(消防通道)隔成几间杂屋,造成安全隐患,给我居住也造成极坏影响,请问我如何维权? 隔热层(消防通道)我也一直未使用,并不打算使用。
车辆在宾馆被盗,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对象为宾馆还是盗窃人,两者之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差别
老师让我分析下车辆保险中,代位求偿对象为宾馆还是盗窃人,在实践中存在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