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独资企业向我行申请贷款。根据该企业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即两位中国人和一个日本外商,董事长为中国人,也是法人代表。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向银行贷款及提供抵押担保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可该企业的外商董事在日本因由不能到中国签董事会决议,决议只有中国的两位董事签字。该企业公司章程有一条规定,期中的四条需要董事会全体通过(不含贷款和抵押担保问题),其他事项三分之二董事通过即可。所以,只有中国两位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谢谢解答!
请问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在拆迁中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合肥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吗?补偿金额是多少?
请问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在拆迁中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合肥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吗?补偿金额是多少?
我公司现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2005年注册时是开发区以一家香港企业作为唯一的注册资金来源注册的,后来注册完成后,注册资金全额返还给了那家香港企业,我支付给该公司汇率差和利息,以前我不知道这么做情况的严重性,因为那都是开发区介绍我们做的方式,对方说这样做我公司可以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后来我利用该公司买了地
原为镇办企业,1994年镇政府为其担保贷款100万,2004年企业原法人代表与镇政府签订转制协议,企业产权转让给原法人代表,企业承担全部债权债务,镇政府不承担经济连带责任. 2009年信用社要求镇政府承担担保责任,镇政府还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 (企业现有场地,场房和设备等,但不足以抵顶该贷款本息)
请两家外商独资企业合资再投资的公司可以是内资公司也可以是外资公司吗? 两家外商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个是内地,一个是香港,这会影响再投资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吗?
我公司是铁岭市一外商独资企业,由香港A公司独资设立,同时香港A公司在河南省独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现香港A公司拟将对我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河南省的B公司,请问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同时转让后我公司是属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07年在苏州和朋友一起出资50万开了个厂,我40% 朋友60% 于09年搬迁至扬州了,并注册了以我为名的个人独资企业. 因为当时的合伙人不情愿搬,所以他就将整个厂已20万元作价给我了.我给他16万 现在欠款基本还清(还剩2.85万没有还)当初作价也就是写了个欠条,也没有写全部工厂都转让给我的协议,(现在欠条已经改成2.85万,之前的1
境外a公司持有境内b公司100%股权,设立了法人,现在想在境外将其10%股权转让,这样的话,需要在中国进行申告么?对公司资本金的外汇管理会产生什么影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