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客服,原上班时间是8:30-18:30,一周上3天半,以固定星期中单双日(如二四六或三五七,周一为每人半天),晚班人员是18:30-23:30.现在公司内部改革,减少了一位晚班客服人员,只有2人轮班,时间改为9:00-21:00。 我想请问,那如果碰到法定节假日,如上班则3倍,若正好轮到休息,是否应该补休?另外,如长假,除法定节假日外,后几天(如过年长假或国庆长假)是否应该也有双倍加班工资?公司只算我们正常上班,解释为,后几天是调休得来,我们平时已休,故没有加班费,是否合法。作为客服,我们每天都上班无长假。
我在一家游乐园工作 每周休息一天 周一休息 周末上班 每天上班8小时 周六周日每天加班一小时 旺季时 每天加班三小时 请问 这样 怎么算工时 怎么算加班费? 老板说 加班费 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920元)算 算法是 920÷26÷8×Y(加班小时) 这样算合理么? 我觉得不合理 希望高人指点 谢谢~!
我是深圳南玻集团一名员工,今年7月12日,公司公布,将我们六月份的加班费扣除30%,用于以后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时间!未得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员工薪金,未免太草率!另外一般是事前应该告知扣除加班费适宜,但是公司等到七月份才发布公告,扣除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的做法,这是在变相剥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自06年四月起在此单位工作至今,2010年8月因为有先兆流产征兆,公司同意我请病假休息至生产。2011年4月1日起根据政策休产假120天,现身体不适,就医后仍然需休养,故继续申请病假,想问下根据我的情况产假过后从2011年8月1日起请病假我的工资如何计算?(怀孕期间病假,之后休产假,接着请病假是连续的)备注:目前合同上写
自06年四月起在此单位工作至今,2010年8月因为有先兆流产征兆,公司同意我请病假休息至生产。2011年4月1日起根据政策休产假120天,现身体不适,就医后仍然需休养,故继续申请病假,想问下根据我的情况产假过后从2011年8月1日起请病假我的工资如何计算?(怀孕期间病假,之后休产假,接着请病假是连续的)备注:目前合同上写
我是公司的仓管每月2000元,每天6点下班。昨天晚上连续加班10小时到第二天凌晨4点,老板说上午可以在家休息,下午在上班。请问我这样的要怎么计算加班费,是按工资的1.5倍计算吗?
律师你好,打扰到您了,我有些困扰想请你帮我看下。 我是新科集团培养出来的,前2年大学毕业后就在那公司就职了,工作了小半年就应征入伍了,今年刚退伍回来,正好那公司面临破产,我问过那边的人事科长了,说是可以算工龄的,还听说算的账是每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工龄,我想请教下律师,那平均工资,我该怎么理解?是
我是一名民营企业员工,我们这里一线员工的月工作时间最高三百六十多小时低的二百五十多小时,我想咨询这样是否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