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小孩四岁在该县个药店拿处方到药店打针,75毫克的阿昔韦洛被他们拿了1500毫克打了DID注射,当时孩子就呕吐,发烧,肚子疼,脸色蜡黄,去了两家医院检查暂时没大问题,但是医生说以后影响不可预测,我们担心的一个月都没睡好后来了解到该药店是本县以前的卫生局老局长所开,上报卫生局后不管事,仅仅说去查处,现在诊所仍然在开业。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怎么他们做出赔偿?
请问打这样的刚司大概需要多少律师费用?再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大概赔多少钱?我们要他们药店赔偿7万元,5万元用做买保险,其他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用等大概2万元,这样提出可以吗?他们是非法行医,没有证的,三楼的律师你说没有损害后果,但是医生都说以后影响不可预测啊,还有他们的诊所没有证现在还在营业,卫生局也不管,我网上查了非法行医两次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样他们卫生局是不是也可以告他们,可以在打电话台电话给他们暴光吗?
非法生子后离开,再婚后想把孩子名字改和现在老公同姓,该怎么办?
我和曾经那位是非法生子,一直没有领证,孩子1岁多我们就分开了,我们就是当时分开没有写协议,孩子一直是我在抚养,他说的什么都不管,我就是怕他以后孩子大了要争夺抚养权,为了不影响小孩的成长,我想把姓改为和现在丈夫的姓,该怎么办?
在京没有医疗许可证2010年9月和2011年9月受到区卫生监督所两次的处罚和取缔,2011年9月28日因打四害又被记录.在老家有医疗许可证,也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从没有出现过医疗事故,区卫生局发函区公安局和检查院各一份文件,现被区治安支队带走,并因刑事已被羁押在看守所.我想知道接下去的程序是怎样,还有大概会被判多久.谢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一个女孩谈了三年的恋爱,分手的时候发现女方怀孕了,女方生下孩子,但是现在双方家长不同意结婚,女方家长非要孩子,并且索取5万抚养费,该不该给呢
丈夫在家非法行医,妻子帮助丈夫打针换药,因未给病人做皮试导致病人急性过敏性休克死亡,后丈夫受到法律制裁,(因当时只告丈夫并未告妻子)妻子负法律责任吗?如果追究妻子的责任,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2010年,我与爱人(21岁)结婚,2011年生育一女孩。我们补了结婚证,孩子的医学证明也有,但到派出所落户时,派出所以我们非法结婚为由,不给落户,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私人诊所看病,病情反而严重,后开查明,该诊所被行政部门处罚过两次,加我这次举报都三次了,行医人未取得任何行医资格,他的治疗是正骨,注射,服药。我可否追究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