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 我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债务本金和利息,确定履行期限,之后,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偿还,调解书中,也没有约定逾期后的利率,我是否还可以向债务人提出利息,可以的话,按什么利率计算
我是被执行人,判决书生效期为2009年11月21日,自动履行期限10天,金额15.3万元,对方2010年1月4日申请执行立案,1月5日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1月29日发出通知书,2月1日法院查封310平方房产和冻结银行帐户14.5万元资金,3月26日法院作出解除财产帐户裁定书,5月20日解除全部查封和冻结,5月24日我按法院要求从冻结
执行申请书和执行通知书没有要求和规定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债务利息,由于执行通知书执行标的超出判决书规标的,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没有按规定日期作出裁定,在被执行人按判决书标的支付了执行款后4个月再作出更正执行标的裁定书,并增加被执行人承担延期履行债务利息,该延期利息规定是否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个加倍的利息,是怎么算呢?是不是从判决给付之日算起至履行之日的利息*2倍?比如4万元,从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这个利息具体怎么算呢?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被告08年7月欠我违约金5万,至今未还,法院判其要支付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想知道他应赔多少利息??
您好!我们因为车祸事故,给对方造成伤害,但对方经过医治康复,但对方要求索赔一切医药费,可是我们这一方确实没能力承担那么沉重的医药费用,但经过东凑西凑,还了将近一半,但现在由于经济能力差,要养孩子,养父母,确实没能力付,所以我们向对方协商每一个月付我们力所能及的费用,但是对方不同意,告上了法院,法院也
劳动纠纷法庭判决,不执行,延期支付,10080元人民币需需支付几倍利息合计人民币是多少(利息),请帮忙算一下,谢谢,急? 10080元人民币41天的加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