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工作时被车撞死,肇事车逃逸后被抓获,环卫队和肇事司机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我母亲是环卫队的环卫工人,下午三点左右在路边正常打扫时,被后面的车撞倒,倒地后手里还握着扫把,后送入医院抢救,因为撞飞后是头部落地,伤势严重,于次日凌晨6点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当时逃逸,后经交警队事故科侦查,将肇事司机抓获拘留(也可能是司机在三天后自首),因为事情没有得到处理,我母亲尸体一直在尸检中心
2008年在余姚打工是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意外,肇事者虽然当时被抓,但在受害者抢救,生死未卜时,警察在受害人家属面前强行将肇事者放走,经抢救受害人致使为三级残疾,受害人家中有两个孩子,一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经济十分困难。肇事者跑了,不知去向,警察这么做,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
3女工在厂门口准备上车(路边的士),被一从路中间超车失误错误操作的司机撞飞,撞人后司机逃逸(后被抓)。伤情最重一人情况如下:右侧额颞叶挫裂伤,顶部硬下膜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偏左侧骨折,左侧肱骨撕脱性骨折。请问下,这个可以鉴定构成重伤吗?交警说因为如果不能构成重伤,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2003年4月两车相撞,由于肇事司机因困开车导致一方死亡,事后逃逸8年被捕。事故鉴定因困开车着全失。请问下这样可以判处几年徒刑?
您好,我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刚喝完酒没有驾驶证的司机撞了,而且撞完以后又逃逸了他的车还没有牌照,后被家人把人抓到送到交警队,这人没有赔偿能力!我想问问公安机关最严重可以怎么处理他呀?本人伤情“肋骨骨折两根,胸腔有积水!把病看好大概要花费两万多,我是骑的自行车。
母亲被撞成重伤,幸得好心人记下车牌,并且及时拨打120,经抢救暂时无碍,但是头部严重受创,失血较多,肇事司机事后得到交警通知来到医院,承认错误,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界定?是否达到判刑标准,并且负全部法律责任?麻烦详细回答,在此拜谢。。。
关键是我爸单位的社保长达一年没给往上交,去社保局,他们给说单位没交,他们不会给出这部分钱,我爸单位老板是我们县的纳税大户,在县城呼风唤雨的一个地霸式企业家,还白通吃行得。遇到这种事情咱们办? 工伤赔偿到底谁出?单位不给交但是每个月从我爸工资里面扣除的。。。。。。。 现在交通事故责任书 已经出来了 ,
行人过马路在中间虚线被轧身亡,肇事司机说先是对面另一肇事车辆撞人后逃逸(没有录像),现已过近一个月
交警最初说重大事故二十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快到期时发了验车报告,说五天内出认定书,到第四天时又说因查获了一辆涉嫌逃逸的车辆(对方不承认,交警说他们不能确定,已将搜集的证据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确认他是否肇事逃逸车辆)涉嫌刑事案件,叫我们写了一份书面申请,又要十天之内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