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有个问题要咨询一下,我有一处私房,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法院判决我继承这个房子75%的产权,我奶奶25%的产权。然后通过律师事务所见证的方式,写了赠予合同,赠予合同内写到我奶奶把25%的产权赠送给我,房屋动迁利益也给我,如房屋动迁,该房屋动迁款也给我,律师事务所盖章并录像及律师签字,并且写委托书委托我带领动迁款。想知道一下,写了这个赠予合同以后,今后我奶奶是否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这个25%的产权再给其他的子女?还有一个想问一下,如果我奶奶今后死了,委托领动迁款的委托书还能生效吗?谢谢
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是89年拆迁的,当时老房拆了,但是让我们先住到周转房。3年后我家分了一套2居,但是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也叫“小产权房”吧。在拆迁前我的生父因病去世了,后在周转房住的三年间,我的继父与我母亲结婚了并生了一个儿子。请问这套房子是否属于我母亲的婚前财产?现在我与继父的关系不好,而我母亲身体
父母离异、去年父亲去世 名下三套房产(门市、有贷款尚未还清)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据说各种费用很高、那么我现在没有钱进行继承的话 过几年再办可不可以?有没有时间期限?
父母离异、去年父亲去世 名下三套房产(门市、有贷款尚未还清)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据说各种费用很高、那么我现在没有钱进行继承的话 过几年再办可不可以?有没有时间期限?
3年前老人过世,在其他子女不在场的情况下,由次子,以及次子找来的公证员,做了遗嘱公证(就是再次子打好的遗嘱上签字)把名下房产给次子继承。之后在老人去世后次子拿出公证书,但遭到其他子女质疑所以该房产一直没有进行过户手续。。。。今年,次子也病逝,次子子女想主张公证遗嘱要求房屋过户,我们的问题是,第一,三
关于房产的继承问题 如果是父母双方都是组合家庭,双方都有各自的子女,女儿已经嫁出去,以后如果分房产,女儿是不是会被对方的子女赶出门,一点继承权都没有,还是女儿也可是继承人?
您好,我爷爷20年前去世,留下一处房产,父亲说爷爷去世时,口述遗嘱,房产分给我父亲,我伯伯,我姑姑,每人1/3。但是没有其他凭证,当时在场的也没有2个以上的合格证人。房子没有平分,或出售,而由我伯伯一直在打理,后来租给亲戚居住(未分给我父亲任何租金所得,也不太清楚是否有租金所得)。姑姑未婚10年前去世,有一
我奶奶去世之前立遗嘱将房产交给我们孙子三人,因为那块是宅基地,需要拿房产证,国土局说,我爸爸没去世,房产由我爸继承,要取消遗嘱才能拿房产证,爸爸的兄弟姐妹都放弃给我爸一个人继承,现在房产证上是写我爸一个人名字,我爸每次喝酒都赶我们出去,说房子是他一个人的,我们没有份额!奶奶立的遗嘱在公证处公证是有效
自己家有一处爷爷分的房子,一直住到现在,房证是爷爷的名字,户口本上面只有妈妈,爸爸和我,爷爷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爷爷家有四个儿子,爸爸排行老大,二叔三叔已经去世,四叔已经精神失常,三叔有个女儿,四叔有个儿子,他们都均有爷爷的分的房子(共三处)互不影响,我现在想把我家的房子过户到爸爸的名字,然后再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