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口于2003年把户口迁移现住所地,村里同意落户,但条件是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 从2000年起,政府就陆续开发了新区,许多农民土地被征用,我们乡共有13个村位在其中。应该说,市区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还是相当重视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给予了合理分配,大多数村民比较满意。但是,乡政府在2003年以后相继出台了与政策法规相违的规定,即是以198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迁入该乡为新户(1998年以后迁入的无两费),新户在补交村镇建设费用后所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是老户的70%。对于这种偏离法规的做法,全乡所谓的“新户”纷纷不满,要求更改错误决定。经过交涉,全乡有9个村失地农民得到了合法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然而,该乡村村干部却置国家法规不顾,竟然做出了更加苛刻的规定,新户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是老户的四十分之一。比如某某是1992年迁入的,所得补偿费是按老户的四十分之一乘以(1998~1992)6年的标准计算,老户领取两费是55000元,新户仅拿到1350元。 2003年至2004年政府占地,占了我们整个村的土地.政府给了补偿,村民都得到补偿.我家没有得到. 村里的规定是否合法,是否侵权? 我们一家三口可否与其它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我家这要进行土地整合分钱上保险,可是村里说就给上保险不给分钱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呢,我户口在村里了. 对了我可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吗? 我没有工作 怎么才可以确认村民资格!
我是一名农村籍复员军人复员后村里不给我落农村户口还不享受村民待遇为什么解决问题找哪个单位
我是一名农村籍复员军人复员后村里不给我落农村户口还不享受村民待遇为什么解决问题找哪个单位,应该怎么办。
我只有姐妹两个,都出嫁,户口都迁出.父母家在农村,面临房屋拆迁,我们姐妹中一家是否可享受房屋补偿面积
家中只有我们姐妹两个,都出嫁了.我的户口是上学是迁出的,独立户口本.妹妹是婚嫁迁出.我和妹妹都生有一子.我们是农村的,父母家面临房屋拆迁,我或妹妹的一家三口,是否可以以赡养父母的为由,享受房屋补尝面积.谢谢
老房拆迁,婆婆用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本及身份证领了拆迁安置房,强令房产证上只写她一人的名字。天理呢?
如题! 1、老房拆迁,婆婆用我们一家三口(我、老公、宝宝)的户口本及身份证领了拆迁安置房,强令房产证上只写她一人的名字。合法吗? 2、在说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另:安置房已分配下来,只有个协议,产证暂未下来。 若实在没办法,须以法律途径解决的话,有诉讼期限吗?
我是浙江省温岭市的村民,出嫁后户口没迁,(因我老公是非农村户口)村里的所有村民的农村医疗保险费都是集本付的,可我的要我自己付,原因是我已出嫁,但是每年两次的妇女B超检查却要我参加。请问村里的做法合法吗?他们不给我上医保,我是否有权拒绝B超检查?
1、非农户口能不能享受农村待遇(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 2、农村户口能不能享受户口所在的村民待遇 3、因购买商品房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和读大学后户口迁出为非农户口的有什么区别。 我的户口在该村,该村的非农户口都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我是否更有享受权?如果像我这样的情况不能享受,要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的户口是小城镇户口,户籍在村里,现在村里正在拆迁并有土地补偿费,我在单位上班是企业合同制工人,是否应享受村民待遇。 村里因为我在建委上班是企业合同工为由,不给土地补偿费。其他城镇户口人员(炼油厂工人,历下区离婚带儿子迁回村里,老师带出家属有工作,父铁路工人母亲是老师的孩子,小城镇户口在企业股份制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