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母亲早年离异,房子于2002年被征用后,于2005年分的有一个一套二,和一个一套一,另外花钱从我爷爷手中购得一套一套一,共计三套房子,在过渡期间我母亲与叔叔办理了结婚证,叔叔有一儿子,08年产权办理下来后,产权上都有我母亲和叔叔的名字,这样房子到底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某男方出资首付购买住房一套,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男方及其未婚女友的名字,银行按揭则是以两个人的名字办理的。现在房产证未拿到,两人已分手(未结婚)。请问此房的归属如何判定?房产证能只写男方的名字吗?
请问,孩子父亲失踪,房产属于孩子的奶奶名字,孩子父亲永远不出现的话,他也没有固定资产。若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孩子奶奶应不应该把房产给孩子?
1.您好,我父母离异了,他们离异后把房子都给我父亲了,我跟我父母05年离异,06年再婚,父亲今年53岁,我现在想咨询的是,父亲虽然再婚,但仍然想把房子给我,但是过户又怕阿姨(他的新夫人)不高兴,房子绝对属于婚前财产.应该怎么做最好呢,2.然后他如果立个遗嘱,说把房子给我,这样是不是到最后房子还是我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8月12号的新婚姻法出台了。我有个疑问,我父母在今年6月份一次性付款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的日期是6月23号,上面有我和老婆的名字。将来我和老婆闹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身边的朋友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这个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不过需要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我和老公是婚后在潍坊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置业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写上我的名字比较难办。由于是婚后,所以我同意只写老公的名字。 这房子首付由公婆出资10万,我自己4万,我老公1万,然后我们从今年开始一起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按新婚姻法规定,我们的房产如何分配呢? 如果在房产本加名字,是不是要贷款期满
我08年3月买的房子,全款付清,房子是我自己的名字,但没有哦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其中向亲姑姑借了10W用于买房和装修,09年5月结婚,婚后偿还姑姑10W欠款。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与妻子离婚,房子是怎么算,全部属于我还是我与妻子一人一半产权。
目前我的户口在宜昌,宜昌没有房产,因为生活在武汉,自己名义下有一套房子在武汉,刚购买不久的,贷款买的,现在男友在广东惠州工作,他户口在武汉,想在那边买一套 ,问题如下: 1. 我们联名买的话算是二套房子吗?(还没拿结婚证) 2.二套房子的话需要首付百分之60吗? 3.我们手上目前只有十几万只购首付百分之30的,
男女双方为结婚在深按揭买了房,首付是由男方帐户划出,合同的签署一律仅有女方的签名,房产证在办结过程中,女方单独月供至今(总计一年多),现知男方早已结婚且未离婚(女方在此之前不知),请问房产归属和给与提供现在处理此事的好办法(分别站在男方和女方的角度),多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