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房子时候后买的,房产证是今年才办下来,男方家出了一部分钱。剩余我们借钱共同还款。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而且没有任何我们共同还款的证据,离婚我能要求分房子吗
我父母想离婚,目前我奶奶有四套平房即将动迁,已经全部过户给我父亲,我父亲还有十万元银行贷款,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厂。我母亲多年前已经买断工龄,现在打工,每个月800元收入。我现在已经成年并且参加工作。(我父亲几年前有过外遇,那时为了我没有离婚。而且我父亲还打过我母亲,这次闹离婚也是因为我父亲动手打了我母亲
我的情况是我家的房子是婚前丈夫买的,但现在他因为赌博欠债想离婚卖房子还债,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是规定婚前谁的离婚时就是谁的。但我想问一下,难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都40多岁了总不能睡大街吧!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的丈夫近几年来都没有履行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他好几年都在外地做生意,一年大概能回来一次,
今日我与老公离婚未达成协议,差孩子和房子的分割。我们现在住房是婚后把婚前的房子卖了(29万),添钱(共添7万,我家添六万后来还3万)买的。股票:开户时钱全部是我拿的23万,但户名写的是他的名。他现在是承认的。但市值赔啦8万。还有个小车是我婚前买的。我做生意的店铺兑出去啦17万,请问兑店的钱要分给他吗?请问综
现有房产一套,是婚前男方个人所买,但是在一个月前我二人将房产变更成房屋共有,现在决定离婚,我可以得到房产吗?如能得到我应该得到多少?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给女方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首付款是男方父母的某套旧房的售房款,据说男方向其父母打了借条(我也没看到),请问: 1、按新婚姻法,离婚的话,这个婚后购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还是算他父母出资的啊?可以分割吗? 2、婚内给我父母买的东西或者过节费,需要归还吗?
结婚8年,育有一女,两处房产,一处是男方父母的房子,已经过户。一处单位福利性质房,首付已交剩下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欠债16万,因男方好赌成性,经常夜不归宿,夫妻长期吵闹而导致离婚。请问如女方提出离婚,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后财产,婚后女方一直没有再上班工作(每月只有单位支付的几百元生活费),一直是男方在努力挣钱养家。现有房产两套,一处房产现价值40万,一处房产现价值100万左右。40万房子户主为男方,100万房子因办理登记时男方不在,故房主为女方姓名。40万房产无欠款,100万房产当时购买时,借款30万,剩余为房贷,一直由男方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