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迁了,我在哪工作2年了,当时签订很痛的工作地点是天津市武清区但后面附加标注(或天津市其他地区)。请问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现在的储运部地址在宝山区山连路 但是下个月就要搬迁到闵行区 考虑到今后上班路程较远 不打算到闵行上班 我是1997年11月27日在这家公司开始任职的 1998年的11月26日 我又续签了三年合同 也就是说 我离三年的合同期还没到 如果这样的话我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我们公司因为觉得开发部文员事情不多,就把开发部文员一职撤销了,并要求其人离职,后来开发部经经理劝说公司才决定将其人调动到人力部做文员,又因总经办文员想去人力部(因人力部经理和总经办文员关系要好)又将其人调到总经办,其人不愿意总经办一职被迫离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可是被调动的位置没有之前的好也没有补
公司要从广州搬迁到东莞,但是员工不想去公司就降员工工资,请问这个可以告他吗?如果不去会有补偿吗?
公司要从广州搬迁到东莞,但是员工不想去公司就降员工工资,请问这个可以告他吗?如果不去会有补偿吗? 现在公司以办公室改建为由,给员工放假,请问怎么弄
公司要从广州搬迁到东莞,但是员工不想去公司就降员工工资,请问这个可以告他吗?如果不去会有补偿吗?
公司要从广州搬迁到东莞,但是员工不想去公司就降员工工资,请问这个可以告他吗?如果不去会有补偿吗? 现在公司以办公室扩建为由,给员工放假,但是又不辞退你,假后说你可以照常上班,但是薪资情况会变化,该怎么弄?
总公司在沈阳,我们的办事处在长春,2011年公司出台了末尾淘汰制度,最近人事部通知我让我交接市场,说是我被淘汰了,但是公司也拿不出具体的数据,而且在以往的工作中我的业绩也是排在前几位,我对他们的做法不能接受。应聘时说公司给交纳五险,但是直到通知我离开也没有给交,销售部长还说是我们不积极准备材料。我们办事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一年半了(我们公司在宁波),今年3月份已经搬迁一部分到了江苏,留下了一小部分继续在原厂工作,但这个月(6月20号)房子已经到期了,公司又准备把剩余的10多名工人 搬迁到原厂不远的地方,但都不愿跟随去了,这样可以得到补偿吗
1.现在我公司由东莞市樟木头镇总厂搬到东莞黄江分厂,如果有员工不愿去(劳动合同没到期的), 是否可以得到劳动补偿.两个工厂是同一个法人代表.2.如果搬到分厂签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在总厂的入期日期,这样工龄是否可以累加.
公司在11月25日宣布卖给其他人在12月1日生效,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来,但是没有年终奖金,同时,卖掉后还沿用我们原公司的名字,但是是独立经营,请问,如果我们选择不留下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员工有补偿,谢谢!
公司要搬迁了,我在哪工作2年了,当时签订很痛的工作地点是天津市武清区但后面附加标注(或天津市其他地区)。请问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