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有十万元存款,婚后拿这十万元,再加上夫妻共同的十五万共二十五万元买了套房子。几年后把房子卖了,房款作它用。对方写了张条,认同这十万是我的婚前财产。如果现在离婚,会如何分配?十万本金和收益按比例给我?还是只这十万是婚前财产,其他的都是按共同财产来分配?
我是希望这10万及相应比例的收益归我,另外15万及相应比例收益再分,这会不会得到支持?
房子男方原本就有旳 那就是个人财产了吧。 婚后也沒有买过什么大件。每月个自工资自己管理。抽取一部分作为家用开销。有少量存款。 请问如果离婚旳话。我能分得什么呢?净身走人难道?
我结婚五年了,婚前老公交了六万元首付,购买了一套19万的房子,贷了13万,一直用他的公积金偿还,现在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分得房产吗?能分多少?谢谢!O((我们的孩子才八个月,我现在把工作辞了在家看孩子,因为发现老公出轨才打算离婚,很伤心,也是没办法。)
律师,您好! 我和我老公从99结婚,2000年买了一套房子,2003年卖掉重新买了一套。现在市面上价值大概50万左右,(原来买的时候是十三万,不包括装修)房子还以他的名字贷款大约6万多,他在外面有女人,但很难找到证据。他要我给他20万,贷款他去还,想协议离婚。可是我不同意。他可能会起诉离婚,请问,如果我要这套房子
去年经相亲认识他,因征收分安置房,草率结婚,婚后,其父为还赌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一套四人户。 没有感情,相互不信任,他拖着不表态。按他们那边的惯例,女方先提出离婚的,就表示放弃一切财产。我想要离婚,而且要拿回该属于我的一份,现在我该怎么办?
由于我自己婚前另外有一套房产(房产证日期早于我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婚前的房子是我个人贷款买的,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我和我爸妈的名字,其他人没有。婚前房子的还贷没有涉及婚后的家庭收入,我买进的房子就是为了投资买的,买好就租出去了,用租金还贷的,且每月租金高于每月还贷金额。在我们买新房
请问,婚姻法中第46条规定了精神损失赔偿的行为。是不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其中有过错一方得不到共同财产的一半?且还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对方提出了精神损失费的最高额可以是多少?有没有相关先例。谢谢!
情况: 我是男方,原告,户口所在地深圳。女方被告,户口所在地北京。所需公证材料(判决及出庭证明原件与翻译件)已备齐。无财产、子女纠纷。 问题: 是否应在深圳中院申请,请律师代理的话是否需要我本人去深圳?费用大致多少?
离婚前我把婚后的所有收益都用完,不想平分,有没有规定说多少期限内的一定要平分.
离婚前我把婚后的所有收益都用完,不想平分,有没有规定说多少期限内的一定要平分.
我有一个姐姐,结婚有三年,但其中没有小孩,男方出轨了,第三者还发了短信给我姐,这样的情况下,我姐提出离婚,按新的婚姻法,我姐应该向男方索要多少赔偿呢,最好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