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婚后女方一直没有再上班工作(每月只有单位支付的几百元生活费),一直是男方在努力挣钱养家。现有房产两套,一处房产现价值40万,一处房产现价值100万左右。40万房子户主为男方,100万房子因办理登记时男方不在,故房主为女方姓名。40万房产无欠款,100万房产当时购买时,借款30万,剩余为房贷,一直由男方出钱还贷和还外债。另现有一子,今年15岁,正在读高一。现女方在家中对男方疑神疑鬼,几乎天天用恶语相向,男方想提出离婚。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会将房产如何分割昵?
结婚五年,有一男孩5岁,婚前他父母给付的首付,以后每月他还贷,但是我负担家庭的其他开销,有孩子后孩子的全部开销我负责,如果离婚孩子的扶养权归谁,如果我们都想要孩子的话能给我吗,我还能得到什么?
结婚前付了部分房款,结婚后又付完了剩下的房款,我只付了一小部分,但是他不承认我出资了,说是拿我的钱做其他用途了,没用房款上,说房子是他自己全部付款,说房子完全是他自己的没有我一份,现在房子合同他拿着,但是买房收据我拿着,但是都是写的他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分割?再说现在房子都涨价了,其中的差价也有我
我老公因在外地工作,与其他女子同居导致现在我们的婚姻面临离婚的状态,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他也同意离,然后我们主要的财产是去年在三亚盖的一楼房,现进行出租。当时土地是与村民购买(有协议),也有居委会盖的章,但是没有房产证,请问这个房子能分割吗?我们还有一个四岁多的孩子,孩子我会争取来扶养,这抚养费怎么算
我和老公2000年同居,2001年他的住房拆迁,我们用拆迁款加贷款买了现在的住房,买房时写的他的名字,2002年我们正式领的结婚证,2009年我们用我的名字在外地用按揭的方式买了另外一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两套房子的贷款都没有还完,我在北京没有正式工作,如果离婚,我们的房产怎么分?
离婚原因:1.没有共同语言,且男方不顾家和孩子,女方想起诉男方离婚 2.男方2011年4-8月份打游戏输掉家中积蓄6万,其中3万是男方父母给的还房子贷款的钱 是他自己说的是打游戏输掉了,女方没有证据 3.结婚4年中,打女方2次,每次打后背好几拳头,当时男方母亲在场 4.据男方同事跟女方讲,男方曾与2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办理贷款,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办理贷款,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具体分割是女方享有50%的产权,还是说女方享受贷款部分所占比例的产权
现有房产一套,是婚前男方个人所买,但是在一个月前我二人将房产变更成房屋共有,现在决定离婚,我可以得到房产吗?如能得到我应该得到多少?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给女方写的欠条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