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年迈,因前妻死亡,与一名年纪相近者结婚,生活近十年,婚后无子。男方只有进1000元的工资两人生活。女方婚前种地为生,还有儿女的供养。去年因男方换脑梗,女方不照顾,趁家里没人就出去打麻将,把男方留在家中,因生病不能自理,日益消瘦,女的把家中儿女们拿回来的油面肉全部头回乡下家中,供自己儿女享用。男方儿女看不下去,吧父亲接出来自己住,女儿一直伺候,病情转好。现女方诉讼离婚,要求男方给予生活费20000元,还有提供住所。但是女方坚决不承认不照顾男方,邻居也知道这种情况,但没有出庭作证,我们一点证据都没有说女方的过错。这样的案件应该怎么办?希望律师给予回复。静候你们的回答...
婚后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户主都是别人名字,只有男方的工资为生,也无存款。女方要求的赔偿男方根本无力支撑,只能是男方的儿女承担,这样还用给她抚养费吗?
我2008.07.29办的离婚手续,但我们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到现在,由于某些问题导致现在必须分开,所以现在财产分割和孩子归属的问题有点困扰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帮我分析一下
律师你好! 我和我妻子结婚8年了,她现在突然提出离婚,我小孩已10岁了,我们去年贷款卖了一套120平方的房子,现在还有30万贷款未还请,我想问一下,在法律上,我们的房子和孩子归属该怎么处理,我们现在已经协商不通了。
06年结婚,07年买房,买房子花费32万,男方父母支付27万,房产证写老公的名字,接下来的5万块,全家人都在努力赚钱来还,男方父母在家种果树,我和老公省吃俭用,09年底终于把钱还上了。今年老公跟我提出离婚,他说房子没有我的份,他父母留着汇款的底单那,女儿3岁半,他说小孩归他抚养,我要出抚养费,离婚理由:我是腿脚
五年前,我携一子再嫁,夫家有两女一男三个孩子,一家六口共同生活五年,五年来,我在家料理家务,前年我与丈夫经营一个卖套门的小店,我帮助看店。去年丈夫和他的兄弟在老家合伙建房,(房已经建好,没装修)平时我们将小店的收入贴补家用,同时将部分收入供给建房,五年来,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谐,家庭不和睦,我想离婚
结婚三年,有一个两周岁的儿子,女方是做全职太太的。小孩户口在女方这边。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写女方的名字。咨询女方有权利拿到小孩的抚养权和房子吗
我丈夫在1987年有外遇(以下A)(A的丈夫在93年死于肝癌),1998年至今一直是偶尔在回来住几天,其余的时间基本是在A的家里。我昨天和他商量未果 决定离婚,我想让他净身出户,可以吗? 现在房子的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
1、男方结婚第三天回门就在丈母娘家吵着要离婚,在婚后一年时间内也多次主动提出离婚,这属于骗婚吗? 2、男方要求离婚后女方陪嫁家电属于共同财产,并索要结婚前给的礼金及首饰这可以吗? 3、为结婚男方个人(不是男方家中)出钱购买的房子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 陪嫁物品是登记之后办酒席之前买的,在未办酒席之前我们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