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交通意外死亡,无遗嘱,婚前的房子和交通赔偿款如何分配
上海郊区农村的房子,父母亲已离婚20年,07年父亲再婚领证,女方为外来人口,父亲现住房子为离婚前所盖,离婚分配3/1房产为母亲所有,我判给父亲,但由母亲抚养;父亲14号17点由于交通意外送医抢救,因病重15号去世;现任妻子将近2个月前回老家,送医开刀直至死亡都未到场,我已于14号父亲进手术室开刀中联系到女方,但直至15日晚22:00父亲死亡都未赶至,直至16号中午12:00才赶至办丧现场;现肇事方垫付5万丧葬费,买墓地女方要求双墓,现5万丧葬费已用4万,交警需尸检,遗体未火化,墓地由于分歧未买,赔偿事宜要等交通部门定审后才能开始,交通部门说现垫付的5万就为丧葬费,之后到谈赔偿款之前都不能私下垫付。 我有几个问题: 1、婚前房产,我爸的2/3部分,女方是否有权分割 2、如女方硬要求双墓,她的一半是否应该自己承担 3、肇事方垫付的5万丧葬费已只剩1万,之后所产生费用需自垫,是否应该让女方分担一半 4、赔偿款具体如何分配,作为合法妻子,在送医病危至去世都未尽到应尽的义务,是否可以分割其合法所得 5、我判给父亲,但是从小由母亲抚养,父亲未尽到职责,是否可以多争取赔偿款
车主交通事故死亡,留下车辆和别人的赔偿金。车主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3~4岁。那么车主的妻子,孩子,还有车主的父母该怎样分配财产?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我舅舅在前些天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死亡,死亡年龄42岁。舅妈因此得到一笔死亡赔偿金。舅舅有一个16岁的儿子,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但父母都已去世,另外我舅妈有点精神上问题。现在我舅妈、还有她那边的直属亲戚包括舅妈的弟弟、父母等拿着我舅舅办丧事的礼金和这笔死亡赔偿金,不希望也不让我舅舅这边的人亲人插手。他们到底想
我亲身父亲58岁,由于车祸意外死亡,得到赔偿金30万,父亲身前养老金一次付清,没到拿的时候,并且留有5万元存款。我有一儿子。 配偶(后妈)不是原配,但结婚已超过10年,并却配偶(后妈)还有一亲生儿子和女儿,女儿已出嫁3年(出嫁前随后妈居住在我家),儿子尚未结婚,和我妈没有一起居住过,女儿和儿子户口都不在我家
我的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对方有一子一女,我有一个儿子,我让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外孙,是否有法律效力?我的儿子是否享有房产的全部产权?
建筑工人工作时,意外死亡,该工人是临时工,该工人与建筑队·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大公司,属于私人与建筑队无签订合同,是农村户口,无父母无子女,只有两姐妹及一哥哥,工作时没按照正确的方法。请问一下赔偿标准,该建筑队有大包工头,及二包工头,该工人是二包工头的工人。请问一下建筑队及房东应赔偿多少,以及赔偿标准
母亲去世后父亲又再婚,而且父亲娶的那个女人还带了一个儿子来,现在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房子的房产证有我和父亲两人的名字,如果以后父亲去世了,那个女人和她的儿子有没有权继承父亲的房子?如果他们有权的话,那我该怎么去争取属于我的那一份? 我再想咨询一下,因为房子以前是我出的钱买的,现在我不想让那个继母和她的
我和父亲共同继承母亲的房子,假如父亲以后再婚,在父亲百年之后房产如何分配?
母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最近要办理房产证,据说父亲占四分之三(姥姥姥爷已经去世)我占四分之一的比例。房产证能写我们二人共同的名字么?如果父亲再婚,那以后父亲百年后这套房产又将如何分配呢?谢谢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