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前的合同有违约金,到2008年7月份提前解约,要赔偿违约金吗?还有2008年1月后合同内注明提前解约有违约金合法吗?
因个人原因,我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已于一个月前向公司提出辞职,现在部门主管都已签字,但是办理手续时公司要求我承担合同期未满的违约责任,公司规定是合同期未满需承担违约金300元,这个违约金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还有那份由主管批准我离职的申请书在我这里,能帮助我说明什么问题吗? 麻烦您能不能尽量详细
我男朋友才毕业,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到一个小县城的人民医院去当会计,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上对于违约金是这样规定的(他们要签10年的合同): 如果工作提前辞职,违约金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待遇总额的50%加(10-上班年数)乘以1.5万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要是已经签了合同,以后要是违约的话,对于违约金是不是要交合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 还有一年毕业 今年和一个私企签了就业协议 是三年零一个月的 里面涉及到违约金2000元 我想咨询一下违约金合法吗?如果我违约 需要支付吗? 谢谢了
09年11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10年6月准本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单位拒绝 要求在赔偿完违约金后才给予解除 合法吗 我目前还差一个月毕业 在实习期间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是400 按用人单位的说法是这个“工资”叫做实习补助 不叫“工资”
您好,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1月份时和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约定到期日为7月份,上面写着如果中途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律师,我想请问这个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一定要赔偿?
租赁合同上写明,若违约,乙方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现甲方要求多一个月租金,是否合法?
具体内容如下:若乙方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乙方只需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2)若乙方支付全额租金之后违约,甲方无需返还租金,只需退还定金。现在的问题是,我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甲方要求我缴纳押金以及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且受法律保护?
我三天前租的房子,租期一年,交了半年房租和2000元押金,合同上写如果违约付三个月房租,我现在不想租了,那剩余三个月房租和押金能返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