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6年借了两万五元给朋友,当时写了一张收据,内容:张某借李某本金两万五元,利息按两分利息计算,张某签名,注上签名借贷的时间。但截止到现在2010年张某都未归还本金及利息,请问这样的案件,法庭可以受理吗?两分利是否有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利率?两分利可以受保护吗?成功率大吗?看到请回复,非常感谢!
本人在杭州建德一家制衣厂上班,四月份向平安保险公司借了四万八千元,每月还款利息两千四百元,因公司效益不好,几个月都发不出工资,现本人已失业了,连生活都成问题不要说还款了,而平安银行对外放款的利息到了25.6%,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借贷利息,这么高的利息合法吗?这种情况如还不起款怎么办?有啥办法吗?
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怎么办?国家有没有不得超过建筑面积的%多少的具体规定?
我去年买了间商铺,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业在合同上只写明了房号、建筑面积23平米、及双方的姓名,并解释说其它的细则工作人员日会后详细填写完毕的,为尽快办证,请先签字,我当时查看了面积房号及建筑面积都没错,就按他们的要求,提前签字了,直到最近才看到他们填写完整的合同,让人震惊的是上面公摊面积竟然高达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