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下。我公司总经理个人(未告知公司其他股东)单独叫财务人员多次向非我公司业务单位的个人和公司转款达20多万,并且未留下自己要求转款的签字,只是叫财务人员记在他的名下,时间达半年至今未归还。请问他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何种法律,情况属实将受到何种制裁。
与一单位签了劳务协议(并非劳动合同)为其推销产品,后因单位又临时让我改从其它临时重要工作.之后我辞职,但因单位欠我25万销售费用未处理而与单位处于半辞半就的状态,单位也不给我开工资,我也不为单位工作,但没有什么解职手续,后来我收了一笔货款,22万(小于被拖欠费用)暂未上交. 后来单位告我,公安以涉嫌挪用资金来抓了
A在公司当财务之际,挪用公司资金,当时公司查了两个多月,最终查出一共27万余元,已经立刻全数归还,公司并未报警,归还后公司也给弟弟办了离职手续,开了退工单,现在过了三个月,原公司忽然又说查出来一万多元未入账的,也没提供明细,并要求归还,因为当时查账已经是仔仔细细的查了,所以A并不认为公司这笔钱查出的很合
我现在从事的这个行业名义上是以公司职员的身份对外,实际上行使的是代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公司只提供货物,每个月按销售额给予回款,市场的启动,开发都是自己负责投资,公司也不承担比如工资啊,福利啊,保险啊等等待遇,现在因为市场开发失败,投入的钱赔,另外欠了公司货款有3万多一点,我想请问下,公司能以我是在职员
我们是快递公司, 有代收货款服务, 一投递员私自挪用货款多次, 数额达9万元, 昨晚已经报警, 让我们等候通知, 现在我们不知道要做什么, 也不想判他行, 就想把钱要回来就行?
今年三月公司的以个人账户汇款三万给我,此款项应该给其他公司的合作费,但因为公司欠我钱,我扣留下来了。现在检察院告我的罪名是挪用资金。但是三月份我已经不去上班了,请问还是挪用资金罪名吗?
单位领导将国家专项资金借给另一个单位二十万借条在单位法人手里未上财会账另两笔十万和五万无借条也未上账2010年12月28日借款至今未还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请回复电话信息因为无邮箱
我有一个地产项目,有3个股东。现在因为资金紧张房子不好卖需要在追加投资。如果一个股东隐瞒其他股东偷偷卖了房子。然后把卖房的钱以他自己的名义投到本项目来。(本来属于3股东的钱,结果他算他自己的投入本项目)这种利用本项目资金用于自己投资的行为虽然说钱是用到本项目上算不算构成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