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上写明生效后被告给付欠款,如不履行将付双倍迟延履行利息,生效生也没给付钱,强制执行时不知道还可以要求迟延履行金,只要求了迟延履行利息,执行通知书上写着每月扣对方工资一千元钱,直到扣完为止,迟延履行利息另行计算,这样的话,是不是我就等于放弃了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日也变了啊,从对方给付第一笔款开始就没有迟延利息了啊。
劳动仲裁那仲裁了偿还我比如:1万本金。没有说利息。 可是现在从:08年5月后到现在二年多了,我可以要求公司按一万的本金另外在偿还我逾期支付本金的利息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04年和朋友签了份购房协议,违约金为购房款的20%,我一直入住该房。现在房价上涨了,若朋友违约,在单位通知办理房产证时,不配合我办理,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直接履行合同并可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官好: 我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债务本金和利息,确定履行期限,之后,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偿还,调解书中,也没有约定逾期后的利率,我是否还可以向债务人提出利息,可以的话,按什么利率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个加倍的利息,是怎么算呢?是不是从判决给付之日算起至履行之日的利息*2倍?比如4万元,从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这个利息具体怎么算呢?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被告08年7月欠我违约金5万,至今未还,法院判其要支付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想知道他应赔多少利息??
协议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追加孩子的费用?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支付归男方名下孩子的生活费用?
我夫两孩子,男孩归女方,女孩归男方,夫每月按时支付男孩费用,女方不支付女孩费用,离异时,存款归女方,房子归男孩,女方把归男孩的房子租出,租金女方全得。现女方要求夫在给男孩费用多一些,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请法律给予援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