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83岁,于10.19日去世。婆婆退休前是宜昌水厂的一名合同工,但她从1959年参加开挖大运河到水站放水工,水站撤消后成为厂幼儿园一名保育员直到退休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各种原因该单位一直未将其转为正式工。退休后一直由该厂发所谓的退休金,开始240元,去世前470元。生前家属多次要求增加生活费或将其交社保未能如愿。前几年该厂被桑德公司收购,仍未改变母亲的生活状况。现在母亲去世,宜昌桑德水务所给丧葬费是上年市平均工资3个月的费用,请问合理吗?
我们这里是一家公司的实验室,原工作时间是每天早上8:30-下午4:30,周末双休,月薪为1000元-1500元之间,现在需要做一个21天的周期实验 因为员工不够,一共就两名,让两名员工分成两班,一个人十二小时制,周六跟周日也不能休息,并且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安排工作时间表,白班早上7点到晚上7点,夜班晚上7点到早上7点 如
我们的房屋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因实际需要又自己盖了一些房子,现在政府口头通知要拆我们的房子在这里要建家属楼,给我们的房补偿费每平方120元,还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没有任何补尝要强制拆掉.让我们购买楼房每平米1080元,请问政府这样做合理吗?
公司去年迁往南京,但医保关系还在仪征,去年生育第一胎,问仪征医保处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回答说顺产2200元,包括所有报销费用。请问这样是否合理?请回复,谢谢
工商机关只针对几家超市查看票证通等,没有的罚款。还说都是由批发商承担,但最后罚的还是超市。很多商家、批发商都没有票证通照样经营。合法吗 他们如此罚款合法吗
原告A与被告B因土地使用权起纠纷,2011.2.19日A擅自处理了B留在地里的玉米秸,A与B发生口角,B当场就此纠纷报案,A一个月后报案,称当时被B打伤,后A诉至法院,称被B打成了脑震荡,要求B赔偿人身损害,向法院提供了住院单据和医院诊断书,法院以此为由判A胜诉,请问,上述的证据就能作为认定被告殴打原告的事实存在么?
我今年年初三月时因生病而请假十天,后因为担心被公司开出主动申请离职,但是公司未批准,并说可以等病好后继续上班。在八月份我重返工作岗位时,公司要求我补病假条,并要求将未请假字眼写入病假条中。但是后来在我补交假条后,公司对我做出旷工开除处理。请问是否合理?我在其他单位工作二十年,在该台资企业工作六年,且
债务人因病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妻子,法院判决由债务人妻子清偿,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现已申请执行,原在单位尚有丧葬费未支付,丧葬费是否可以作执行款清偿债务。债权人
我是察右前旗开店的,今天换营业执照,镇工商所收取执照费,共计;368,00元。300元是罚款收据,68元没有收据,说是营业执照的成本费。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老百姓跟谁去说理,如果想说去哪里?有人管吗?
我驾普通桑塔纳轿车正常行驶,一长途大巴强行变道撞上我左车后门后并未立即停下,而是向左猛打方向继续行驶,在此期间,拉伤了我车的防撞条并撞上了后视镜.由于在两车接触前我下意识的往右打了下方向试图躲避,我车占了线,而他车刚好压线,交警在不询问当事人不照相不口头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让我移动了现场,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