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主签订了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从2008.6-2010.6,年房租当时签订的是8万,9万,10万,房租半年付一次,押了1万元做保证金。去年年底因为经济危机,现在我们旁边的十几家底商都没有租出去,房租现在已经降到了6万元,我们店目前经营状况不是很好,和房主谈了一下减少部分房租,但是被以有合同为由回绝了。我现在如果违约
签了半年的合同,但是只租了一个月,房屋租赁管理税及房产税交了3个月的,提前解除合同后可不可以申请退税呢?
债务人借款跑了,我只记得他的身证份里的内容,没有复印件,法院立案时要求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通过房屋租赁所(流动人员登记时有登记)取得对方的身份证内容
房屋租赁中发现房屋的甲醛超标,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押金是否全退,如果走司法流程这种情况有法律保障吗?
新买的房屋延期一年半左右,已入住业主说房产证还没有呢各项相关的设施不全,可不可以申请退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