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2月3日领取的结婚,第三天也就是2月5日我弟弟因为我结婚送我了3万元钱当天存入银行但当时没人在场证明,然后3月6日举行婚礼后与对方同居。现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对方说这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也不承认是别人赠给我的财产。如果我弟弟出庭作证是赠与我个人的,法院会怎么判决? 对方现在就说这3万元是我的钱不是别人给的,但也没有证据说明是我怎么取得的,我也不可能2天就挣到3万元钱,我该怎么办?
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夫妻双方共同付的首付,贷款由男方一人供养,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夫妻双方共同付的首付,贷款由男方一人供养,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贷款买房,婚后由男方还贷,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女方父母购房,用女方公积金利率按揭,首付由女方父母支付,房证为女方名字,如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购房,用女方公积金利率按揭,首付由女方父母支付,房证为女方名字,每月按揭除扣除女方每月存入公积金外都由女方父母支付,如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几年买了一套房子,男方父母出资三分之二,女方父母出资三分之一,后来又买一套是男方父母出资,离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是男方一人名字
老公未经我同意,将房产证拿去给别人做担保!(我们是2000年结的婚,一套房子是2004年左右买的,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另一套房子是2007年底买的,房产权证是2011年才办下来的,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发生责任,需要他承担担保责任的话,我可以未经我同意为理由要求无效不?如果我现在要求离婚,可以将房产证拿回来不?
我和老公快结婚了,现在他家那里要拆迁,拆迁事项里有一条是按人口计算每人给50平米房子的购买资格,按回迁房价格计算。他家里有父母和他三个人分给150平米,我们结婚后能再多给我的一份50平米,就是说他们家就有购买200平米房子的按照回迁房价格计算,超出部分按另一价格计算(比回迁房价格高),现在他的父母口头说房子分
我今年1月15日领取的结婚证3月份举行婚礼才同居,1月18日在银行存了3万元,这笔钱是我以前领取结婚证前存下的,现在因为离婚对方说这属于共同财产,虽然对方没有证据证明钱是领取结婚证三天后取得的,我向法院也说明了我没有能力在短短三天就能挣3万元,但法庭却初步认定这是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有别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