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因病请假在家,期间用人单位提出可以继续请假到合同到期,然后个人出具辞职报告,解除合同关系。故未签订续约合同。失业证上的盖章为“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今日去劳动保障部门,因这个盖章的原因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想请教大家,用人单位是否有违规行为?是否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谢谢!
若无法领取,以后去其他单位就业后再次失业,下次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同公司签定两年的合同,还有半年合同才到期,现因某些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请求,与公司协议终止合同,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在7月份被单位开除,8月份公司通知我的,我去领失业保险金是,被告知,原单位在开除之日起7日内没有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报给人力资源市场备案,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服务指南》上写的是:逾期未备案造成失业人员未能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原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可是单位说,你已经解除合同了,你是不是领失业保险
单位告知依据武汉市失业保险政策,我满足享受条件,但是需要我出具证明;1是历年的劳动合同(原件)2是 身份证复印件。但是我发现我的劳动合同可能在搬家中丢失了,但是单位之前让我还签署了一个叫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这个还在,但是单位要交最早的那份劳动合同,单位说如果资料不全是无法领取的,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已
我原来在青岛公司给交了六年的失业保险,后来辞职回济南了。但是我一直不知道可以领失业保险金,现在在济南领可以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