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退役战士,2009年12月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入伍,入伍前,我是一名医院在职员工(招聘考试录取),义务兵两年后,我退伍回到原籍。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您: 1.我离开医院两年内,医院是否有相关补贴?具体条款根据是什么? 2.其他退役士兵选择自主择业,能在地方民政局领取2万多的退役金,但是当地民政局说我这个情况不能领取,因为我属于复工复职,不属于自主就业范围。我疑惑的就是,国家不是提倡和鼓励一些大学生和有技术的人员参军入伍?但是对这一方面人员政策却没有一点优惠? 3.关于安置工作,一般安置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我是2002年年底回来的退伍兵,有安置卡,2003年12月份民政局把我分到了县水利局,可是当我去水利局报到时,水利局说没有我的档案,去了好多次都说没有,回来后民政局说他们已经把我的档案已经发过去了,他们去和水利局的人沟通一下,我已经知道当时的事情就和他们说要多少钱你们说吧,能接受的话我就给,可他们支支吾吾的也
我是83年退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9003部队一名服役9年的士兵,曾任班长,荣立三等功一次,至今未安排,我应该找哪些部门,依据什么文件要求给予安置?
我曾是一名四级士官,有七个三等功,和一个二等功,特级驾驶员。十六年的兵龄。回到地方单位,如今拿930元的工资。听说有些地方是按财政工资发放。有的地方按自收自支事业费。有的地方是百分之五十的财政工资和百分之五十的差额补助。国家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吗?
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时09年从学校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原籍在非大学所在市,也即是异地入伍。马上退伍回去打算继续完成学业,所以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回哪去报道?在哪安置?
曾阅读过关于退伍安置的:“在新兵役法出台之前入伍,出台之后退伍的城镇户口义务兵有权选择老兵役法安置条款。” 的内容 请问是什么文件的条款,文件号又是多少, 是否真的有这一款项?
你好,我是2009年当兵2011年退伍的义务兵,城镇户口,从部队走之前部队问我是选择回地方:安置还是自主就业,因为我有安置卡,所以我就选择了安置,所以就没拿那九千块,而选择了自主就业的就有9000,结果回来之后地方说不给予安置,我该怎么办?还能不能拿到部队那九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