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拆迁,依据村1987年宅基地登记表计算补偿,1987年登记表中我家的登记内容有误,一是人员数量不正确,二是房屋数量也不正确。1987年我还在上学,没有登记,李会英老奶奶也没登记。1990年我的二哥盖房子和我的弟弟盖房子,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共划去宅基地面积72.8平方,留下的面积为5.85平方。1990年二哥和弟弟分户后,我家还有4口人,我父母、李会英奶奶和我(我还是单身,无住房)。2003年镇土地管理局发土地证时,我家的宅基地面积为41.4平方,超面积76平方,共117.4平方。现拆迁,该宅基地上的建筑补偿,不按41.4平方补偿,而只按5.85平方补偿,为什么?
农村里自己的住宅房120平米×2.5层,现在自己开了厂,厂里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个人独资的,一般纳税人。可开增值税发票的。营业执照上的面积是100平米,最近需要拆迁,怎样变更才能最值钱,拆迁是为了打高数公路。现在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厂办在自己的家,现在的家还属于我个人农户的。 想问一下是否要自己的农户名
悬赏分:20分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我的宅基地土地是1985年时有的,有“农村宅基地执照”,宅基地和房子都在一起(当时没有房证),03年又发放了一个“宅基地集体使用证”,然后一直到现在。 我是城镇户口,而国家新颁布的:城镇居民不得拥有农村土地的政策,对我的这个情况有效用么?(我在这个政策出台之前就是这里的
宅基地本上有房屋砖瓦结构是不是房子如果修路站了如何补偿.急!!!!!!!!!!!!!!!!!!!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我买的农村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产权证。我非农业户口,新农村建设小城镇规划拆迁,能否获得全额赔偿、
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我们因弟兄两人都已结婚且目前都与父母同住,前年因向村上申请宅基地,村上收了钱也批了,但只是口头的没有使用证,上月我们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又去派出所办理分户,结果不给办说是要宅基地使用证,我们向村上问村长说已好多年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了,村里也有好多和我们一样的盖了房子但是没有宅基地使用证的都办不了分户,
我们当地宅基地附近房价一个平方已达8000元,父母育三个女儿,其中一个女人离异礴小孩在家,另一女儿与小孩也住在家里,户口都在家中,现在要拆迁,人口数怎么算?宅基地上的三层房产是否都应按现行房价给予补偿?
房子宅基地使用证明丢失,土地管理部门找不到存根 ,现在房屋已经被拆迁,未得到一分安置补偿
房子宅基地使用证明丢失,土地管理部门找不到存根 ,现在房屋已经被拆迁,未得到一分安置补偿,怎么办?补办宅基地证明现在还有用吗? 问题补充1.:宅基地上有房子,是未经宅基地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别人(A)私自盖的。原有的房屋被A 私自拆除。现在A同意说给于证明:“房子是为宅基地所有人盖的” 问题补充
我今年六十多岁,有二女一子都已成家,两个女儿出嫁时都给了几万元陪嫁,我有一处宅基地,并在上面盖了四层楼。现在我想把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子全给儿子,但我的二女儿(她从小被抱养出去,15岁以后回来和我们共同生活,但是户口还在她养母那里),二女儿现在要求分家里的房子,我现在想偷偷立遗嘱,做个公证,在我百年后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