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9月初(怀孕三个月)先兆流产,12月中旬刚检测出怀孕,正规医院出具怀孕证明,因身体不适想请假安胎至生产,但单位不让请假,声称如果长期请假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赔付,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自刚怀孕就请假,单位是否就此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护权益?
本人在休病假期间被工作单位终止了保险,就等于单方面终止了合同,但没有任何的通知(电话,短信,邮件等),在休病假期间已经给公司提供了病历、假条、诊断书、交费单据所有原件,但现在工作单位不予承认,说算我自动离职,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并该得到多少合理的赔偿? 具体说明:本人进入工作单位9个月,合同期到本
我患了肝癌,经过半年的治疗,病情已经稳定,医生说可以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我要求单位为我调工作岗位,但没有,我就会原来的岗位去了,但工作后,觉得身体不适宜。单位就要我自己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我真的就写了申请,但我自己越想越觉得有种上当的感觉。现在我很彷徨,不知道怎么办,申请还没下来,我想我反悔还有用
我工作的是私人单位,我现在怀孕八个多月,我的合同期到11月14期满,公司要将合同期延至我哺乳期满,可是我不想,请问我有权不签延期合同吗?还有我签合同时有个《竞业限制奖》,扣了我10000元,说要分期给,前六月是每月500,第七个月
劳动法中有关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时可否自动解除合同?(急用)
我工作的是私人单位,我现在怀孕八个多月,我的合同期到11月14期满,公司要将合同期延至我哺乳期满,可是我不想,请问我有权不签延期合同吗?还有我签合同时有个《竞业限制奖》,扣了我10000元,说要分期给,前六月是每月500,第七个月全部返还。另外,上面要我七个月内不得从事相关事业。请问如果我不签合同,能否解决这相
怀孕6个月打算请假到生产为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应该与我续签合同,请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到2012年4月6日到期,我的预产期是5月8日,过年的时候我就怀孕6个月了,我想回老家一直休息到生完小孩再回北京工作。我想问下,我要是从过年开始请假3个月到生产,这3个月的工资怎么来算?我是在私企工作的。而且合同到期后公司应该是要与我续签合同的吧,产假期间工资又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