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2个月的时候,决定离职。这两个月内工资里被扣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还没有给我办公积金存折,这些钱是不是就白扣了呢?
试用期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申请呢? 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打错了
08年毕业了于康缘医药公司培训一个月,之后下到苏州市场做医药代表!因为市场问题没赚到什么钱,离职的时候交接市场弄得很不愉快,本身我接市场就有两个月是没提成的,而且被压了很多库存,最后反而让我给提成给别人,包括库存的提成,所以我非正常离职了!!现在档案在本地人才市场,还是挂在康缘的头上。并且住房公积金也
我户口不在武汉,户口在外省,公司在武汉交住房公积金,如果我离职后,可以提取出来吗?只能提取自己交的那部分呢,还是连公司交的那部分全部能取出来?
近期查询个人公积金缴纳情况发现:公积金中心登记情况是公司和个人各缴7%,而实际情况是每个月的扣款全部为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这样做公司算合法吗? 公积金中心的登记情况如下: 单位缴存比例:7% 个人缴存比例:7% 工资基数(元):1258 月缴交额(元):176.12 计算下来,个人每月应缴应为88.06,现在
和一家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70%.试用期期间也没有给上社保和公积金这些东西。我现在不想转正,提出结清我的工资,并把三个月社保和公积金以现金补给我。可是公司说试用期公司没有义务缴纳保险。这好像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我不是很清楚,找不到确做的依据,公司也坚持他们是对的。希望专业人士帮助
我所在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建立时间短,规模小为由,在个人买房的时候也不给支取,说只有等你退休之后才能支取,据了解实际他们在用我们的钱大规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赚取利息,有人给他们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国务院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他们却说我们是自治州,不受那个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