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小区共七层,其中1-6层,每层有六家住户,七层只有两家,也就是说七层住户的房外平台是六楼另外四家的房顶,不知道我这样描述是否清楚。七层的房屋原本是没有渠道通往房外的平台,但七层两家的第一任户主在装修房屋时自行将墙壁打通,平时就在六楼的房顶晾晾衣服,种点蔬菜。现七层户主已经更换过好几个了,一个月前,六层住户的房顶有渗水的现象出现,可能是七层住户种菜造成的,曾经协商过,但不是很愉快,后七层已经同意不再种菜了,为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六层住户自行付费,要将七层当初自行打通的,通往平台的渠道赌上。我的问题:1、六层是否有此权力?2、如果六层没有,那谁有这个权利?小区物业吗?3、作为七层户主,有什么办法可以保留通往平台的渠道?
住进华庭锦园刚刚一个月就被人入室盗窃,真的是很气愤、很害怕,更加担心,下次又会是谁家惨遭毒手呢! 据我所知,在华庭锦园房子的结构设计不合理,小偷沿着放空调的窗台进入阳台而进入偷盗,房子存在这样的安全隐患,万邦物业为什么不在那个小阳台上做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小区内治安太差,大门任进,小门不关,想到哪里
我的房子属于集体承租房,持有长期租赁合同,在此前提下,本小区幼儿园认为我这种情况不属于本小区业主,就不能和其他业主一样给予入学费用优惠政策,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谢谢。
房开商的处理合理吗?小区住户就没有一点维护小区环境的权利了吗?
根据县有关部门批准,雅水镇镇府在惠水县城征拔了700平方米的土地,于一九九八年按县建设局的规划设计组织雅水镇职工集资修建了雅水小区,后小区住户集资修建了车库、花池、种植了花草树木,进行了场坪硬化,因此小区住户安居乐业。 可是好景不长,雅水镇镇政府原负责人耿德明未征求意见、未经商量和研究,把雅水小区内
我家小叔子是城镇户口,他媳妇和孩子是农民户口,并且和我婆婆是一个户口本,公公也是城镇户口,请问媳妇和孩子能有继承我公婆宅基地使用的权利吗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可否通过协议拥有征占补偿款?协议是否合法?
我方拥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已与村政府签订(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如土地在使用期间被征占,其土地补偿款全额归我方所有,但现在土地被征占,村民却告状要求取得补偿款,说我方并不是土地的真实所有者,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我方能赢吗?
我是广西桂林七星区朝阳乡的,村里将我们的耕地收起盖了小区楼,请问这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国家对征收耕地补偿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包裹到达小区门卫处,物业与邮局方已办理包裹单的交接,物业是否有义务通知住户
我家是住在福州的,在12月10时有陕西的包裹寄来,一直到12月30日都没有联系,请寄件人查询时,包裹已在23号就寄到了福州,期间我们主动到物业处查找2次,得到保安的回答是不签收包裹单;直到打电话联系邮局才在物业保安处找到包裹单,请问这个责任给谁承担?
我父母是96年离婚的 当时我8岁 今年我已经23岁了 父母离婚时 母亲一分钱没有要 就要了我 当时村委欠我家钱 用“两套房子抵债给我父母 离婚时我母亲一套房子都没有要 带着我租房住的 前几年 我父亲卖了其中一套房子 现在我长大了 我想咨询下 我是否有要回一套房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