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结婚,女方承诺将她婚前购买的一套房(还有银行贷款5万未还清)赠与一半产权与我并进行赠与合同公证,银行贷款婚后共同还款。问题是:1、現有银行贷款能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 2、如果我出资还清银行贷款再在房产证上加名,还算她无偿赠与我吗? 3、假设以后离婚她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吗?
男方认为我跟别人有暧昧关系要求离婚,且认定我为过错方,不予以分割任何财产,我们新房是婚前买的.一共6万,我出4万,公婆出了剩下的2万,以及5万装修费,因为公婆认为她出的钱多,所以办理房产证时是用的公婆她自己的名字,如今房子增值,请问我有权要求分割吗?如果做为过错方,我是不是要少分或则不分财产?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之后闹离婚,还可以要求分割已经赠与子女的房产吗?
我夫妻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将一套房子赠送与我,而且签署了赠送协议,土地证已经过户给我了,只是房产证因为一些原因还没有办理。现在父亲要和母亲闹离婚,在起诉到法院时居然要求和母亲分割已经赠送给我的那套房子,请问这种要求合法吗?那房子已经是我的私人财产了,我父母亲闹离婚,可以分割我的财产吗?
各位律师们: 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父亲的案件:我父亲所在的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法人,他全权管理公司的一切运作)因不给退休老职工报销医药费被退休老职工告了,已经被逮捕4个月,而我爸因为是公司的总经理,在董事长逮捕3个月以后也被涉嫌逮捕,罪名是涉嫌挪用资金! 现在公司已经由那几个退休的老职
就是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父母活着时留下来的,现在长辈都没了,房产证上名字也是男方母亲的。那儿子离婚、女方有权分财产吗?(房子是平房,快拆迁了,房子也是婚前买的,本老人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生活在天津)。
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房子是我父母全款买的,现在女友要求加上她的名字才结婚,请问这种情况,以后要是离婚,女方会不会分走一半? 根据新婚姻法,婚前父母出资首付这部分的钱,只要能提供付款证据,离婚后都是分不到的。。。婚前全款呢? 婚前个人财产都是属于个人的,我家能提供房子的全款购买证明,那是不是加了女方
男方上周五已经经过协议签字离婚,协议中将名下房产给女儿,但自己有居住权,女方只有三年的居住权,但现在女儿不让自己居住,说房产已经归女儿所有,问现在还有什么方法为自己维权吗?可以撤销自己在协议中的赠与吗?
我老公是个很内向的人,自己的情绪不和人交流,埋藏得很深。我们缺乏有效的交流。这样,我们的婚姻出现危机,他提出和我离婚,并且做的事说的话都很绝情,连孩子的感受也可以不顾。盘问了数十次才承认是因为有了外遇,和我离婚。我是孩子的监护人。我想问下,离婚后如果他来探视孩子,我可以要求随行或者在场吗?因为我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