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多年前有一套住房,父母在我结婚前出资购买并且写在我的名下.此房于我婚前(2004年左右)拆迁重建,拆迁协议是于婚前签订的.并且我父母交纳了部分预购金.在重建过程中,我与丈夫相识结婚(2008年),婚后此房盖成(2010年),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仍为我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交齐剩余部分的房款,故向我表哥借了一大部分,向我公婆借了2万元,但之后已还清.(还我表哥的部分是由我父母出资加上提取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还公婆的部分是由老公的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房子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谢谢律师.
我在婚前父母给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部分贷款还未还清,女方现在要求在此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如果将来离婚了,房产应该怎么分割?我主要想知道加了她的名字之后房产怎样分割,女方也还是只能分割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吗?
男方在婚前有一套个人按揭房产,未经过公正,结婚之后变卖这套房屋,所得的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女方在卖房之后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变卖房产所得款项, 谢谢几位律师解答,还有一个问题。男方在婚前注册一个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该公司在婚后基本没有经营,只有年审年检,以示公司存在。这个公司是否属于个人
我和男友装备结婚,已经买了房子,房子首付3成,首付是和男友一人出了一半,我这边出的首付基本上是向朋友借来的,男友答应过几年还清。目前贷款已经办下来了,男友每月在还,结婚以后是我们一起偿还。男友同意结婚时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需要咨询的是,这样的情况,如果不幸离婚,应该怎么判?
您好,情况如下:我与女友现已买房,首付15万,我付12万,女友3万,后期装修及家电12万,我方3万,女方9万。即房子至今花费27万,我出资15万,女方12万。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因为特殊原因只写了女方的名字。现在因为性格不合可能要卖房分手,请问在法律上房子属于谁?如果属于女方,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那部分合法权益?谢谢
您好律师,我04年自购住房一套,当时是首付20%我父母借款8万用于房子,然后在05年认识我先生,在06年年初我先生提出可以帮助我提前还清房屋贷款,但是由于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他家人让我写了一张29万的借据,我欠我先生29万元,但是房产证只在我名下,然后在09年底我们卖掉这套房子获利100多万,但是借条一直还保留在他
请问,我男双的父母有一套房子,准备做为我们的新婚房,名子是男友的父亲的名字,如果在婚前,我们把户名改为我和男友的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吗,如果婚后离婚了,此房是不是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的母亲答应在婚前赠与我一套房产,房产包含首付和部分还贷,要求我和女朋友于婚前知道婚后几年共同还贷直到还完,而且房产名字要到婚后几年才能改写我的名字。如果婚后我俩一旦离异,我想把我母亲赠与的部分和我自己还贷的所有部分归属于我名下,而妻子还贷的所有部分归属于妻子的名下,应当如何做?谢谢! 哦,非常感谢
我在2000年离婚后,又找了一个女朋友交往2年后想再婚就把以前的旧房卖了,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因以前名下有房产申请不出,故用女友名字申请成功后买下而房产证上也只有她一人名字,钱是我全额付的包括装修,女友没拿出一毛钱。现在和我同居多年又不肯登记在外还称这房子是她一人买的,我现在想和她分手该如何要回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