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正当行驶,一小孩从分叉路口冲出来,相撞。小孩轻伤。机动车是否要付全部医药费?正当应该如何赔偿?责任应当如何判决?结案的时候,交警部门是否应该先给责任书机动车主看了才交钱?
因为我骑的是电动车,发票和合格证上标明电动车大于或等于40公斤,交警说车本身超重,属小型轻便摩托车,要有驾照,要戴头盔,还有一点说我靠最右侧行驶,是转弯车道,基于以上几点,判定受害方50%责任,可广州跟本就没有自行车道,不管是电动车也好,单车也好,都会本能的靠最右边行驶,这样的判定否何理,希望李律师帮我
今天早上,在非机动车道上,后面驶来的一辆雪弗莱和我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我没有受伤但是划伤了对方的汽车,交警认定双方各付一半责任,那么赔偿时应如何进行?是保险公司说的那种我修他的汽车,他修我的自行车吗?
机动车和不在人行横道横穿公路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受伤,请问事故机动车方有多大的责任? 事故出在下雨天,行人打着伞从公路对面跑过来,碰到机动车左前角,在离事故的50米左右的地方有人行道。伤者现在住在医院,机动车方该怎样处理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我父亲骑电动车晚上在十子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当时是红灯快闪了,机动车速度有点快,请问如何认定责任急
2011年7月14日上午,我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在距路口30米处,行人从右侧两辆汽车之间突然横穿出来,我刹车不及,撞上我车挡风玻璃,我及时报警,并报120,我送伤者去医院并垫付5000余元,请问如何判责任
机动车正常行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肇事者立即拨打110、120,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现肇事者已经垫付医药费16000元,医院现要求最起码还要医药费8000元,但伤者无钱支付,请问,肇事者该如何处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作出)。
我方非机动车(三轮车)由上方向下行驶,在允许左转弯的地方打转弯灯左转时,遇一由下方向上方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明显超速,我三轮车立刻减速至停车,但上行摩托车在绕行的情况下,撞到我三轮车前轮,并飞出去撞到行人的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