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买了一套新房,在上房后发现有小裂缝,找到物管态度很好,让我们找工人维修,维修后他们付了300元钱,然后让我们签了一个已赔偿不再就此事索赔的合同,我们看态度很好,而且也已修好就签了,但是没过几天很多业主都因为裂缝而赔了6000元钱,原来在我们维修期间建筑商已同意给所有业主就此事赔偿,但是由于我们家人天天上班不在家,而小区内没有任何人告知我们此事,所以对此消息我们一无所知,现在我们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就我们已签了合同为由,拒绝赔偿,我想请问一下各位精通法律的朋友,我们的这份合同有效吗,开发商应不应该给我们赔偿,在线等,请帮帮忙,谢谢了。
如题,我们是租赁了本地钢厂的一块场地做预制板行业,如今合同没到期,钢厂就把地皮卖给了私人开发商,并要求我们撤离场地。可是场地上还有我们盖的几间仓库,水塔,打的还有一口大水井,水泥地坪,种的还有一片树林。本想让开发商赔偿10万,可是开发商只愿意给2万。赔偿问题没谈拢,开发商就想开始挖地,前几天挖地的时候
我是07年4月份在承德-德生美地湾景买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约定的交房时间是08年10月31日,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期间我们好多业主曾多次去找过开发商,开放商有的说今年5月31日,还有的说是6月30日,他们根本就没有准话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我们做业主的该怎么办,还有相关赔偿问题是否应该要求开发商出个书面协议,
关于北京回迁房要签两个合同:与政府签《拆迁合同》及与开发商《购房合同》应如何保护自己?谢谢!
因为要签两个合同,“拆迁合同”是和拆迁办签的,相当于我们把房子交给他,他帮我们安置新居。另一个是《购房合同》,是按照优惠价格从开发商那里购房。所以是否应该在《拆迁合同》上多规定一些事项,比如:除了补偿价格外(现在写的包括安置费、拆迁奖励、移机费以及一次性拆迁补助),还应该规定:回购房的优惠条款,包括
您好, 我最近买了一套叠拼的叠下商品房,作为买商品房的回馈,开发商赠送我商品房的地下室及车库(应理解为有偿赠送)。 但当交房验收时,发现很多问题: 1、地下室里面业主与业主之间的隔墙以及车库的大门都还没做好。 2、地下室的排水系统也没有安装(在买房前,开发商的售楼宣传册中有画图显示地下
合同正文:交房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正文后补充协议:收齐资料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请问正文与协议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现在开发商是交房后720日开始收资料,请问此举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我岂不是要等1440日才能等到房产证? 如果此举属违法,问违反的相关条例、条款,受法律什么制裁? 谢谢。
新房与购房合同不符,开发商承认工作失误,我可以向他们提出怎样的赔偿
新房与购房合同不符,开发商承认工作失误,我可以向他们提出怎样的赔偿 我新买的房子为5跃6,6层房高2.9米,面积52平方,5层的层高为3米,面积110平方。但购房合同上只笼统写了面积162,房高3.0米。明天就要交房了,请问,我怎样和房产公司交涉? 8月30日和房产公司交涉后,他们承认是他们的工作失误,请问,我可以向他
咨询2个问题。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在当初签定的合同规定条款里写:延期交房开发商按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赔偿。我在网上查了下,应该是按总房款而不是已付款赔偿。因为在正常交房日期之前,我早已开始向银行还款,开发商早已经拿到了全部房款。虽然合同里写按已付款赔,这应该不合理吧?2.还有就是合同里写按万分之一
合同签定后,开发商备案备了4个月,贷款利息由7折涨到8.5折,责任该谁承担?
我去年8月份买了套房子,合同签定后,开发商备案居然备了4个月,之间查了房管局说这房子是开发商抵押的房子,难怪一直都备案不下来,到12月底才备案下来,,导致银行贷款今年1月份放贷,利息由7折涨到8.5折,请问责任该谁承担? 如开发商只愿意赔偿一点点,我该怎么办呢?我觉得吧,因为贷款利息是个不定性的(如银行工作人
我去年8月份买了套房子,合同签定后,开发商备案居然备了4个月,之间查了房管局说这房子是开发商抵押的房子,难怪一直都备案不下来,到12月底才备案下来,,导致银行贷款今年1月份放贷,利息由7折涨到8.5折,请问责任该谁承担? 如开发商只愿意赔偿一点点,我该怎么向开发商索赔损失呢?因为贷款利息是个不定性的(如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