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的住房,这个月底到期。房东的理由是我们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我们不租了,所以押金不能退给我们。 租房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押金所属的款项是水电煤气等费用。而且关于提前通知的的约定是:在租赁期间内,如若一方需要中止,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我认为这个中止和合同的自然终止是两码概念) 我觉得我们完全有理由全额要回押金,我想问的就是: 1、现在时间比较紧迫,万一到了31号,我们因为他们不肯退押金而拒绝归还钥匙的话,我们公司会不会变成理亏的一方; 2、如果需要上诉,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本人于2008年11月17日租了一套一室户房子,租赁合同写明租赁期从2008年11月17日到2009年2月17日,并于2009年2月18日搬出。租金4200,押金1400,中介费490。本人于2009年2月10日通知房东本人于2009年2月14日搬出,让房东退还押金1400。房东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拒付押金,可是双方协议上并未注明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我租的房子到期后, 由于中国网通费用不能当日结清,所以租房押金没有当日退还,经协商待网通结账后退还押金,房主也打欠条以示欠房屋押金, 租赁合同结束正常交接,房主无异议,搬出后的十天, 房主以其家用电器损坏为由,拒退还租房押金,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我的押金, 目前我手中的证据是房主的欠条。
我租了一个店面房,12月底到期,房租交到6月底,合同中约定如房东要自用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不得拖延),承租方要解除合同,也许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现在房东想卖掉该店面,要求我6月底搬走。我考虑到到时房子不好找,而现在隔壁就有一间店面在出租,如果现在租下来不会影响经营。所有想4月份租下隔壁店面,
因工作需要,在单位附近租赁了一住房,月租金500元,跟房东口头约定租赁一年,并缴付一年租金6000元和押金800元,住十天后,因特殊情况不再继续租房。起初房东不同意退租,后与房东协商后,他要求支付其2000元,租了十天却需要缴4个月的房租,这个数额合理吗?问房东应该退还我租金和押金吗?支付其多少才是合理金额?
我09年12月1日租一房,租期一年,合同写明;如有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东退回剩余房租及水电费。我准备住到2010年7月份,现在通知房东,房东却说不能退剩余房租。请问我有权利要回剩余房租吗。如果房东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我于今年三月份与房东通过协商租赁房子一套,年租金一万元,租期两年,交了一年房租一万元,押金二千元,到七月份,市政施工,把房屋门前堵塞了,没有办法经营,八月份我给房东打电话要求退房,房东说我们违约,不退房租和押金,我该怎么办。谢谢拉!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这样一个问题: 我于2010年5月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一套,原定租房合同到10月31号终止,租金已付,另我方收取押金3000元。 而在8月25号,乙方由于涉及电信诈骗活动被当地警方逮捕,同时警方将房屋钥匙没收。乙方欠下电费838元未交。 现房屋合同期满,我方到警局索要房屋钥匙,警方表示我方必须将3000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我于2009年10/1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房屋租赁合同,是一楼临街的门面房,当时转租的时候有转让费,后又装修花了一万多。现房东通知因不想在本地发展了,要卖房子。如果卖了之后会把房租跟压金退还给我。这件事属于房东提出的解除合同,而且合同未到期,如果退租,那房东除了要退还房屋租金,押金,转让费是否也要一起赔偿?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房东(甲方)如要出卖房屋,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相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这样如果房东有提前两个月通知,是不是到期就一定要退租?
我们起初没有任何合同,说住一个月交一个月钱,现在房租到期了,我要退房,房东却不肯退还押金,还说我多住了一天就要算一个月钱,关键当时是整套租的,我朋友走了,我一个人他还是要我交整套的钱,在说我又没有超过期限,我就说既然多住你一天我给你一天的钱,如果还不行我给她100,她还是不行,非要我出500继续租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