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与我丈夫离婚,我们是涉外婚姻,他在上海有一套房子,为了转移财产,他现在不同意离婚,法院对第一次提出离婚判为不离婚,所以,他的房子法院无权查封了,他的目的就是要尽快将房子卖了,然后在中国境内无可执行的财产。请问,我现在如何才能保全这套房子
在离婚前男方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现在法院已判决其买卖无效。在法律上规定是不分或少分财产,对这种行为不知法院具体按什么比例来分割财产呢?因为我想早点解脱,法院问我能做出多大的让步,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初中学生,在学校发生互相碰撞,我经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由于对方不同意调解,我们上诉至区、市法院后,判决为责任各半,对方应赔偿我1万余元,但是对方现已经转移财产,无法履行赔偿义务,我该怎么办?
1、我老公现在正在使用以自有住房抵押的银行贷款一百万炒股,当初我就不答应,他声称炒股亏损他全额承担,为争取我的支持,他自愿在签出离婚协议书,说此住房将来出售他只要求三分之一(但炒股亏损由他全额承担未在其中书面注明);虽然有他的签字,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随时都可能会要求更改协议内容; 2、因其原来炒股将
离婚诉讼,被告提出财产保全之前,对方已转移财产,被告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男女双方是第二次婚姻结合在一起,婚后7年后,男方决定将所有财产(包括婚后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不给女方任何财产。在女方坚决反对后,男方转移自己所有财产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女方在开庭前才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是否来得及?在不知道男方银行账户及各项财产流向的情况下,女方如何保全自己的权益?
二手房买卖纠纷,终审判决对方房子过户给我。但是在对方接到判决后,对方将房屋转移给第三人,并通过法律手续(一个法院判决,对方曾经欠第三人的钱,现用房屋抵债),但对方是明知房屋判决给我后与第三人协调解决的,这肯定是恶意转移,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鉴定?另外房子是否可以回转?还是我只能通过再次诉讼经济赔偿了?
原先我与前夫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我们将两套房子的产权分别赠与女儿一半(也就是女儿两套房各得50%的产权),另附加了等女儿满18岁后,再将名字写入房产证上。可是前夫在女儿还未满18岁,就将房子偷偷卖掉,然后把钱全部转移了。我得知后马上向法院起诉,最后,一审二审都是我们赢了,但是现在执行中遇到了阻碍。因
去年8月我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我找他们制定的担保人,但担保人要求贷出后把钱借他用1个月,才愿意帮我担保,结果直到现在钱也要不回来,电话也打不通,去家里找不到人,邻居说要债的人太多,他现在把财产都转移了,请问我如何起诉,起诉后能要回来吗?
离婚案已庭审两次,对方见财产分割对其不利,便想提出撤诉?我应该如何防止? 1、能否在法庭批准撤诉前提出反诉?提交反诉状?不算另案吧? 2、能否出具意见,以损害我的利益为由,表示不同意? 3、法庭有必要考虑我的意见吗? 谢谢!
原先我与前夫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我们将两套房子的产权分别赠与女儿一半(也就是女儿两套房各得50%的产权),另附加了等女儿满18岁后,再将名字写入房产证上。可是前夫在女儿还未满18岁,就将房子偷偷卖掉,然后把钱全部转移了。我得知后马上向法院起诉,最后,一审二审都是我们赢了,但是现在执行中遇到了阻碍。因为现
律师,我小姨因她丈夫有外遇而暴露,感情破裂提出诉讼离婚,可发现其婚后经营创业攒下的钱全部被她老公取出转走了,现在她还要抚养她的儿子,可是共同财产如何才能查出呢?法院可以协助查处吗?